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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法院裁决没收俄黑海舰队财产 俄方表抗议

2006年09月13日 11:04

  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俄罗斯新闻网报道,9月12日,乌克兰塞瓦斯托波尔经济上诉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决定没收俄罗斯国防部拥有黑海沿岸22座灯塔和其他水文导航设施,将其移交给乌克兰运输部,不得上诉,结果立即遭到俄方严正抗议。

  乌地方法院判决没收的22座灯塔位于从东克里米亚的费奥多西亚港口到西克里米亚的塔尔汉库特角的克里米亚半岛上,其中对4座灯塔的所有权俄乌双方早有争议。根据乌克兰政府1998年8月17日通过的第1252号决议,上述4座有争议的灯塔属于乌克兰运输部。

  全乌克兰青年社会组织“大学生兄弟会”领导人亚岑科12日对法院判决结果表示欢迎,称此案件已经审理多年,从乌克兰最高经济法院到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法院往返7次,此次塞瓦斯托波尔经济上诉法院的裁决首先是一个法律结论,认定要求俄罗斯立即归还非法据有的所有灯塔和其他设施的诉讼请求是合法的,再次确认乌方对灯塔、楼房和灯塔城内其他设施的所有要求的合法性。

  “大学生兄弟会”组织积极捍卫乌克兰对克里米亚半岛水文设施的权利,发表声明呼吁乌克兰执法机关执行塞瓦斯托波尔经济上诉法院的判决,呼吁乌克兰内务部长卢岑科与其他执行部门一起保障法院裁决的执行,呼吁运输部长鲁季科夫斯基保证立即接收所有22处设施,呼吁乌克兰总检察长梅德韦季科恢复相应的刑事案件,追究那些暗中破坏法院裁决的人的责任,呼吁国家财产基金会主席谢梅纽克立即落实去年12月有关俄黑海舰队财产私有化的乌政府决议。

  乌地方法院的裁决结果当日就遭到俄罗斯方面的严正抗议。俄海军总司令助理兼海军新闻局长德加洛上校12日宣布:“俄乌关于黑海舰队方面的争议问题由两国基本协议保障。根据基本协议,争议问题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在混合委员会会议上解决。海军总司令部认为,乌方企图没收黑海舰队拥有的水文导航设施是不正当的。俄罗斯多次宣布,乌克兰村、镇、市委员会和法院关于黑海舰队财产和设施的决定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法律效力,因为它们至少违背了俄乌关于黑海舰队问题的国家间基本协议。俄海军司令部视(乌克兰)司法机关行为为企图借助司法系统非法没收舰队财产。司令部认为类似行为企图人为地激化有关舰队在乌克兰境内居留问题的局势,坚决要求基辅方面无条件遵守协议,继续就水文导航设施问题进行谈判。”(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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