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京11月2日电 二战时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及其遗属共31人此前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大型建筑公司鹿岛(KASHIMA)和间组(HAZAMA)道歉,并向其作出4.6亿日元的损害赔偿。
1日,受理此案的日本群马县前桥地方法院审判长小林敬子等人考察了中国劳工曾被强迫进行建筑施工的地下工厂(位于群马县水上町)的旧址入口处等地。
除小林敬子外,来自中国河北省永清县的张福珍(79岁)等原告和被告方面有关人员也参加了考察,人数共计50人左右。一行人在原告代理人的说明下,巡视了当时设有火药库的悬崖峭壁、原告参与建设的水路桥等处,但小林敬子拒绝进入地下工厂旧址内部。
坐在轮椅上参加考察的张福珍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没有吃的,还挨骂,同伴也死了,那个时候的感受现在仍历历在目”。
原告方面要求现场取证以为审判提供证据,但此次考察以不做调查记录的方式进行。
根据诉状,二战时被日军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20人(其中两人死亡)曾于1944年至45年期间,被迫参加了水上町原中岛飞机制造厂的地下工厂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