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5日电 香港《文汇报》6月25日发表题为《注意消除中印边界隐患》的文章说,不应当存在的麦克马洪线存在95年了,本来它应随着英国统治印度的结束而结束,不论是已定或未定“边界”,都应从地图上抹掉。该线以南的九万多平方公里土地早应复归中国西藏。但遗憾的是,它至今仍然阴魂不散,不时作乱,干扰中印两国关系的发展。本月中旬,连从未承认麦克马洪线的达赖在接受印度媒体采访时竟也声称该边界线是合法的。他分裂国土的面目终于暴露了。
文章摘录如下:
该边界线是合法的吗?该边界线是1913年10月13日至1914年7月3日印度西姆拉会议的产物。当时印度是英国的殖民地。由于袁世凯政府积弱,缺乏外交经验和国际法常识,竟然同意举行英中藏三脚凳会议,而西藏代表伦钦夏札.边觉多吉却为英国代表麦克马洪爵士所收买,以换文方式同意将西藏达旺、门隅、洛渝、察隅地区约九万平方公里土地划给英印的所谓麦克马洪线。
但这样做,在法律上是非法的:(一)根据当时中国宪法,西藏属于中国领土,只有中国能代表西藏,连袁世凯政府都指示中国代表陈贻范拒绝签署,陈虽草签(initial)了,但未正式签署,而所谓西姆拉条约从未被中国历届政府批准。(二)根据国际法,西藏无权代表中国,西藏只是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西姆拉会议,西藏代表的签署是无效的。实际上,西姆拉会议是以谈判破裂告终的,没有任何协议可言。
既然西姆拉条约是不合法的,麦克马洪线当然也是不合法的。1936年以前,印度殖民地地图从未见该边界线,1936年后也只将其注明为“未标定界”。印度独立初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也是如此。1950年11月1日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在给周恩来总理的照会中强调,“印度政府曾屡次说清楚,印度政府对西藏并无政治的或领土的野心,亦并不为印度本身或其在西藏的国民求取任何新的特权地位。”
本来这一历史遗留的问题早就应当解决,中国的立场也很清楚。1959年1月23日周恩来致印度总理尼赫鲁函中也明确表示,“中印边界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所谓麦克马洪线的问题。……麦克马洪线是英国对中国西藏地方执行侵略政策的产物,曾经引起中国人民的很大愤慨。从法律上讲,它不能认为是合法的。……它从未为中国中央政府承认。”既然如此,中国政府怎么可能承认连袁世凯政府当年都不承认的麦克马洪线,该线怎么可能是合法的呢?
可是印度政府自1954年就把麦克马洪线在印度地图上改为“已定界”,反而说中国地图划错了界。这可能和中国当时的外交战略有关。1953年底中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翌年先后同印度、缅甸两国共同倡导之。考虑到中印两国的共同背景、传统友谊以及中国的睦邻友好政策,中国采取比较现实的态度,希望用一定的时间来处理这个问题。而印度却趁此机会,不断贯彻它的“前进政策”,将边境哨所逐步北移。
上了年纪的人可能都知道,1962年10月面对印度军队的蚕食和炮轰,中国边防部队进行了自卫反击,大获全胜,但却主动后撤。经过数十年的“前进政策”,印度的实际控制线已经逐渐北移了。1972年印度已将达旺地区改为阿鲁纳恰尔中央直辖区,1986年又升格为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于1986年12月11日和1987年2月21日先后就印度议会两院在中国领土上建立的阿鲁纳恰尔“中央直辖区”升格为“邦”通过法案发表谈话。中国政府郑重声明,上述法案是非法的,中国绝不承认。
从那时起又过了二十多年。现在达赖又公开表态支持印度蚕食中国的领土。根据当前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有必要重新审视中印边界和两国关系。如任由印度不断蚕食传统习惯边界,不断向麦克马洪线北靠,恐将给中印未来的友好发展带来隐患。(宋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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