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从本网直接下载使用, 如欲转载请与原刊发媒体联系。)
极富争议的商品及服务税(俗称消费税)十八日正式启动咨询,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香港社会强烈反应。
关于消费税,近年已有不少争论,特别是经历亚洲金融风暴、SARS事件等冲击,特区政府一度出现严重财赤,这种情况若不改善,将会影响香港的国际信贷评级及竞争力。随着本港经济逐步复苏,现时无疑是开展税制改革咨询的有利时机。
不过,特区政府计划开征消费税,除了广泛咨询,广纳民意,谨慎决策,更加重要是必须以身作则,从自我做起,从细节做起,精简架构,节约开支,树立清廉“小政府”的良好形象,税制改革才能事半功倍。
值得警惕的是,近年特区政府的经常性开支,像滚雪球越滚越大,不少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人浮于事,叠床架屋,体制臃肿;公共开支滥用的情况亦时有发生,资源严重浪费。这些问题未解决,单靠推行新税,又怎么能令市民心服口服?
香港过往行之有效的简单低税制,现已有所削损。近年薪俸税、营业税、利得税等只加不减,不少市民还要缴交差饷、地租、排污费、物业税、柴油税、印花税等名目繁多的各种税项,若再加上无孔不入的消费税,不仅市民负担百上加斤,还会令税制更形复杂,征税行政费用大增。
其实,市民并非一概反对开征新税,亦不反对扩阔税基,他们最感不平的是,特区政府要市民勒紧裤带,自己却在节流方面未见真功夫。因此,特区政府在开征新税之前,首先应做好节流,才能取信于民,减少阻力。如果拿不出切实可行的节流措施,仅依靠开征消费税,市民当然是难以接受。总之,推行消费税必须慎之又慎,先节流,后开源,切忌急功近利,以免适得其反。(摘自:香港《商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