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6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再次掀起竞猜“字母小姐”热潮!
香港区域法院五日审理的一宗案件披露,二十四岁的电视台女艺人A小姐,四个月前在二十二岁电视台艺人男友B先生家中更衣时,被男友用手机拍下裸露的香艳片段,岂料男友乘的士时遗失手机,连累A小姐遭人勒索五万元,但案情只以字母“A、B”代表两位主角,好奇心重的市民已于五日踊跃地竞猜他们究竟是谁?
本案被告是四十一岁报称无业的男子郭金胜,过往有包括藏毒及爆窃四次案底,昨承认盗窃及勒索两罪,即于今年五月十七日偷窃B先生一部手机,以及于六月二日至五日以恫吓方式,要求A小姐给予五万元。控辩双方代表律师坚拒透露男女主角身份。
据了解,A、B为一对情侣,同是香港电视圈的艺人,A现年二十四岁,B则二十二岁。案情指出,A、B二人去年五月开始拍拖,今年五月十三日A到B的寓所时,在B面前更衣,B用他的摩托罗拉V3i新款手机拍下更衣过程,片长约十秒,清楚见到A的芳容及赤裸上身,片段一直贮存在手机内。
岂料四天后,B在乘的士时不小心遗失手机,他立即致电A,然后停止手机服务,再向警方报失。至六月二日,A收到一个有来电显示的手机短讯,通知她“想要短片,找林先生。”她深感惊慌,遂报警求助,女高级督察林敏娴于是假扮A的助理,化名Amy致电该来电号码。
当时被告郭金胜自称“林先生”,要求数万元“茶钱”作为归还手机的条件。两日后,林敏娴再联络他及提出以两万元“交易”,但郭要求五万元,又指“我卖给传媒会更多钱”,两人于同月五日在尖东日航酒店的咖啡店商议,郭金胜向林敏娴展示换衫短片,并在接过五万元有记认钞票后交出手机,但当欲离开时遭在场埋伏的警员拘捕。
在警诫口供下郭金胜解释称,他从的士拾获手机时,发现A的更衣短片,只想跟机主取“利是”,警方其后在他位于青衣的寓所找到属于他的一部手机,内也存有涉案短片,另又发现一张纸,上面纪录B所遗失电话中的多个电话号码,郭金胜承认曾下载A的更衣短片到自己的手机,更将短片与多名朋友“分享”。
暂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出,手机技术日新月异,拍摄及资料存放之功能愈来愈多,亦为市民广泛使用,故在酒楼、的士及公众场所遗失手机情况普遍,同时滥用该些被窃手机资料的情况亦令人关注,本案被告郭金胜利用资料作勒索用途,须判以阻吓刑罚。
法官续称,被告更利用短片勒索作为艺人的女事主,令案情变得非常严重,被告还将涉案短片拷贝,向朋友展示,法官对此感到震惊,忧虑有关短片的拷贝会外泄,遂将勒索罪的量刑起点定为监禁四十二个月,基于被告认罪减至二十八个月,两部涉案手机则充公。
有记者向调查此案的警方主管查询女事主的身份,并提过多个女星名字,惟警方笑言因公务繁忙,少看电视电影,故“不知哪个”,并透露与女事主会面时,她没有表现“大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