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0日电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在7月7日举行的揭牌仪式上,向辖区内的医院和药店收取“赞助费”,少则几百,多则上万。该局负责人称“赞助费”缴款皆为自愿,8日,西安市药监局召开紧急会议,责令长安药监分局在3日内查清所收全部款项,并及时退还。
对此,今天出版的南方日报刊载文章表示,医药部门向下属企业暗示“孝敬”,这已经不是一个令人惊讶的社会现象了,而是由来已久、众人皆知的“潜规则”。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是靠质量、价格、服务来竞争,而是靠贿赂取得优势。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利益。
文章指出,“潜规则”有一大“好处”,就是可以在不破坏现存的统治秩序的前提下,为部门及其官员牟取私利:首先,在权钱授受双方形成默契的情况下,这种行为难以查处,同时这种“心照不宣”的互动也为双方保留了“面子”,毕竟是打着“自愿”的旗号;其次,即使“潜规则”曝光,上层官员也可以扮演一个“嫉恶如仇”的角色,通过对个别事件的处理,一方面可以震慑具有相同行为的官员,一方面可以重新恢复社会对体制自我纠错能力的信心。
然而,“潜规则”的“显性化”已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因为潜规则的背后,是其所带来的巨大利益,而人们对利益的欲望在不断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只会升级加码、继续追逐,而不会自动退守。
文章称,在政治实践中,当能做不能说(至少不能公开说)的“潜规则”逐渐“显性化”时,这个社会就将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危险——“潜规则”与“显规则”的公开对决。中国《刑法》第385条只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但对于“部门索贿”却语焉不详。
在“赞助费”事件中,由于法律缺位,上级部门也只是要求长安药监局退回款项,而没有作进一步追究。对公然索取贿赂的行政部门只让其归还款项,这样的处理显然不能服众,对“潜规则”的容忍,其结果必然是人们对遵守“显规则”的信心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