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在中国保监会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此次《意见》在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中,对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给予了格外的关注。在国务院发布的这十条意见中,对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和责任保险十分关注,这三大险种被单独列为三条意见。 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颁布,该《意见》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和农户可获得补贴。
报道称,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蓬勃发展,而农业保险却始终气息微弱,很难满足广大农户的需求。中国既没有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财政支持也仅限于免征种养两业险营业税。农险业务的“政策瓶颈”十分突出。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探索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
《意见》颁布次日,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伟国表示:“保险公司获得费用补贴,不仅一定程度上抵消经营风险,而且费率也可以调低,间接地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
周伟国说,以往地方政府在发展农业保险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有时也面临“是不是行政干预市场”的质疑。而《意见》明确加快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彻底解决了这些问题。
河南农民陈雨则表示,“这回政府出面、出钱,保险成了一种福利,老百姓当然乐意投保”。(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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