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广州12个小区业委会倡议联合向开发商追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整半月,已有60多个小区响应,新增8家小区业委会正式加入追讨行列……维修金收支和管理混乱的“冰山一角”,正在这个内地最早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城市揭开。(人民网10月25日)
众所周知,对于一个人来说,“养老金”就是一个人退休以后的保命钱。而被人称为相当于一座楼房的“养老金”的专项维修资金,无疑也就是该座楼房的“保命钱”了。不过,就是这么重要的一笔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上千万的巨额资金,现在却被不良开发商肆意侵吞,不仅事主大多不知情,而且询问有关的主管部门竟然也是含糊其词,无法说得清楚。
这真是一件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90年代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个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从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被确立。从那时起,每位业主在购房时都要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以用于户外墙体、走廊、门厅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或改造。开发商在收取这笔钱后,需要缴存到房管局和财政局指定的银行专项账户里,接受审计监管,由业主共同决定如何使用。
由此可见,开发商之所以要收取专项维修资金,这是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向购房者收取的,同样,购房者也是因为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而心甘情愿地交纳这笔数目不小的资金。
本来,交纳这样的有利于维护大家共同利益的资金,有关部门只要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并且对此项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使用,这对于开发商与老百姓来说都是责无旁贷的一种义务。
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恰恰相反。而且令人感到不可理解的是,政府出台规定,要求购房者必须要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但是,却没有任何具体政策和措施跟进,对收缴、归集、管理与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防止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肆意动用这笔资金,甚至挪用而占为己有,同时,也没有明确如果有关单位违反规定随意动用该项资金,并且造成损失的必须要追究什么责任,以至于现在发现不少的不良开发商违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当业主知道详情后,竟然出现了告诉无门,不知道如何办理的怪事!
据说,有的小区业主到房管部门投诉,房管部门说,这是开发商的事情,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去找开发商才能解决。找到开发商以后,开发商则一推了之,竟然这样说:现在没有钱,至于怎么解决,我也不知道,如果有意见,可以上诉到法院。一副事不关己,若无其事的样子。让人看了无不感到愤怒不已。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因为业主上诉到法院,法院竟然也是这样说的,这不属于民事案件,而且法律也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只好予以驳回。
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对于住房维修基金的监管混乱和不作为的严重程度。
更严重的是,不仅广州如此,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类似问题。毫无疑问,老百姓的血汗钱不应该这样被开发商肆意侵吞。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对于那些不良开发商严重侵犯业主合法利益的做法,政府有关部门竟然熟视无睹呢?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难道地方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对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与开发商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默契不成?要不然为什么如此巨大的一笔资金这么多年了,竟然还处于模糊的没有明确部门监管的状态呢?
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任其发展下去的话,随着房子的老化,必然要出现更多的矛盾与纠纷,甚至还可能出现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考虑解决这个问题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俞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