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3日电 8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通知并责成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抓紧完善土地违法违规领导责任追究办法。
今日出版的《中华工商时报》刊载评论文章指出,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规定,是对各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严峻考验,而且,这样的考验将与他们的奖罚升迁紧密结合。如果相关规定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将使中国的土地管理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从长远的角度看,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
文章指出,地方政府贯彻执行这个通知,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首先是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通知要求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做到这一点非常难。因为发放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可能在短期内改变他们的生活水平,但是,如何让被征地农民的生计长远有保障,则不仅仅是发放补偿款这么简单。这需要地方政府做出大量细致的调研工作,进行各种各样的探索。
其次,规范土地出让费用管理,也是一道难题。此次国务院的通知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知并规定了土地出让款使用的先后次序。长时间以来,土地出让款由于没有纳入地方预算,几乎成了地方政府的“小金库”,衍生出很多问题。现在,款项纳入地方预算,地方政府一把手在资金调度方面再也没有以前那样挥洒自如了。他们能否真正做到,是一个未知数。
再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也是一个老大难。国务院的通知明确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规定虽然明确,但是,由于发展经济的冲动,近年不少地方纷纷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将农田变为建设用地。这种风气,能否在短期内刹住,也是一个未知数。
文章最后强调,土地新政体现了中央在土地管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深谋远虑。我们期望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能够体会中央政府的这份良苦用心,切实保护土地,不糟蹋土地,为我们的子孙后代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