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1日电 最近,建设部的一个文件让房地产业界的一个悬念解开了。这份《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是指在一个城市的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中的比重。
今日出版的《人民日报》载文指出,这个规定之所以让不少开发商松了口气,是因为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纳入“90平方米以下占70%”的范围,而只要不硬性规定“70%”与每个项目挂钩,开发商就可以活在博弈的想象和空间里。但是,开发商暂时卸掉的这份压力,转而压在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肩上。也就是说,开发商们为了不进入这“70%”,会对政府主管部门展开各种“公关”活动。而有关部门不得不在各种利益冲突中,在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下,去权衡“70%”究竟落在哪些项目的头上。看来,要落实“国六条”提出的“70%”是场硬仗。
这场硬仗之所以艰难,不仅在于政府部门要在开发商的包围中公正、清廉地分派落实指标,还在于现实情况与“70%”的要求相差甚远。近年来各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住房建设欠账较多,每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量只占当年商品住房开发总量的4%—6%。据2004年对部分城市的调查,套型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占建房总量的60%以上,高的城市达85%。随便观察几个城市,我们就可以发现,目前商品房开发的结构是“倒70%”类型,即大户型占到70%。例如广州市:2005年广州全市批准预售商品住宅的平均户型面积约为115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比例约为25%;今年上半年,批准预售商品住宅的户均面积约为128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比例约为23%。再如南昌市:今年一季度新增商品住房中,10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比重为17.7%,其中80平方米以下的占5.2%,120平方米以上的比重达68.4%。如此看来,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要从占百分之二三十提高到占70%,需跨越一道鸿沟。
虽然70%并没有如一些人担心的那样,对每个项目“一刀切”,但《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的要求,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也就是说,“70%”对开发商也许有不确定性,但对一级地方政府却是硬碰硬的工作要求。如上所述,要改变现实“倒70%”的结构情况,要填平现实与调控目标之间这道巨大的鸿沟,不采取非常措施,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但这是一场非打不可的硬仗,因为它关系到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成与败。(朱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