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12家房企违规受罚 消灭楼市违规要打持久战

2006年06月30日 09:16

    北京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六月一日将正式开始实施。通知规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开发商,将对其进行至少一个月不能卖房的处罚。中国人民银行新近发布的《200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表明,北京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为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因为未取得预售证而擅自售房、或存在一房多售、不按期开盘、虚报销售进度等情况,北京12家房产公司昨日被市建委通报。这些企业将被罚款或限期整改。”6月29日的这条新闻,我以为足以让违规开发商们“胆战心惊”。

  我没有记错的话,北京建委这次的“动刀”举措是继6月7日南京市房管局曝光、处理一批开发商后的第二个城市。6月9日,我曾在《新京报》撰文,认为被媒体称房价上涨过快的北京需要动真格。

  现在,北京终于真正行动了。

  有人看到北京整改违规开发商新闻后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的政府有关部门就要干这样的实事。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是监管和服务。“国六条”中的第四条就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我理解,国务院强调的“进一步”的用意一是说明开发商违规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二是说主管部门还存在监管盲点,三是说“国八条”的贯彻力度还有必要加强。

  仔细阅读《9房企虚假造势遭整改》这条新闻,我发现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被北京建委要求整改的12家房企中有国企的身影;二是新华社5月19日曝光的一批制造虚假信息的开发商(如和平里某新开楼盘),在本次要求整改的12家房企中有一部分没有看到。

  我们知道,很多购房人喜欢选择国企开发的楼盘,原因是国企实力强信誉好,违规行为少见。现在,部分国企也开始违规,让人失望。因为开发商本身的背景和信誉是购房人买房时考虑的关键。

  另外,这次被要求整改的房企中,先前被媒体频频曝光、社会反响强烈的个别开发商却没有提及。对此,主管部门有必要公开相关信息。因为民众有权知道其中的原因。

  目前,针对于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有人有一种错觉,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穿一条裤子”,形成利益集团与民争利。我认为,南京和北京的做法就在向社会证明清白。房地产虽然是支柱性行业,税收贡献也为各行业之首,但永远无法高于真正的利益———民众的利益,希望其他存在类似问题的城市也尽快真正作为。

  需要提醒有关方面的是,目前被曝光的开发商肯定不是违规房地产企业的全部,消灭开发商虚假造市需要打持久战。这个持久战的意思是,要建立长效打假机制,甚至可以借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定期公布违规企业违规行为,而不是“国六条”热时就打假,“国六条”凉了就“放假”。更要在打假手段上下工夫,因为开发商的违规手段也会越来越高明越隐蔽。同时,要一打就“死”,绝不能让已有的打假成果死灰复燃。

  有报道称,南京市房管部门在6月份处理完一批违规开发商后,仍有不少开发商“顶风作案”,但愿这样的现象不要在北京重演。

  (来源:新京报 作者:冯海宁)

 
编辑:王菲】
:::相 关 报 道:::
··房价半年内将下跌15%? ·北京通报12家违规房企
·虚报销售量不按期开盘 北京通报12家房企(名单)
·少女冒充房企老总千金 持假预售合同诈骗180万
·业内解读:如何看待内地房企REITs赴港上市?
·港地产商加快“圈地”步伐 频频收购内地房企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