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中国正在修订《节约能源法》并制定《建筑节能条例》,其中建筑物能效标识制度将成为推进建筑节能的主要措施之一。今后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合同中有望标明类似家电节电指数的建筑物能源效率。这是《人民日报》记者从中华环保联合会日前主办的钢结构建筑与循环经济高层论坛上获悉的。
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副主任李命志介绍说,《节约能源法》修订已经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初步安排于200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3月成立了起草组,启动了修订起草工作。这次修订可能专门增加建筑节能一节。
李命志认为,建筑物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是《节约能源法》拟规定的主要制度之一。能效标识制度对房屋购买者具有引导作用,但只有供热收费制度改革到位后,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应当先从政府部门等公共建筑起步,逐步推广。
参加论坛的建设部总工程师王铁宏等专家指出,钢结构自重轻、强度高、抗震性能好,又便于工业化生产,是一种节能环保型、能循环使用的建筑结构。在欧美国家,钢结构建筑已占到全部建筑总量的65%左右。但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观念意识、设计技术规范的影响及限制,中国建筑中采用钢结构设计的份额还不到5%。在性价比适宜的前提下,推广钢结构建筑,对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