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建委:境外人士购房限一人一套而非一证一套

2006年08月09日 22:54

    八月九日,一名境外人士从北京“建外SOHO”租售部旁走过。北京建委近日表示境外人士北京购房,将严格执行“一人一套”。 中新社发 廖攀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八月九日电 今日,北京市建委明确答复此间媒体:境外人士北京购房,将严格执行“一人一套”,而非“一证一套房”。

  此前有媒体报道,有的内地城市对外资购房有可能实施“一个证件一套房屋”的方案,这样,由于香港地区居民有效证件包括回乡证、香港身份证以及香港特区护照;台湾地区居民的台胞证、台湾身份证明亦算两个证件,就可能出现“一人多套房”。因此业内有人士猜测包括北京在内的其他城市是否也会采取这种“变通”方式。

  据今日的《法制晚报》报道,市建委有关人士称,八月七日,建设部等六部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进行了正面解答,并特别强调,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境外机构只能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城市购买办公用商品房。而且,即便是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也有两个条件:

  一是时间限制。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的,已属国民经济的“居民”范畴。在境内工作学习不足一年的,住房需求只能通过租赁解决。

  二是用途限制。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只能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城市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只有符合自用、自住原则,才能办理相关外汇收支和汇兑手续。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