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一日电 (记者 赵胜玉)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今起试行。
据了解,两个《规范》着眼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考虑到土地出让的每一个具体环节。除程序规定严密外,两个《规范》还有以下特点:
就如何确定出让方式规定更为明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只规定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又明确规定,有竞争性要求的工业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或转让等几种情形也必须实行招拍挂。《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除要求四类非经营性用地外,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外,还就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补办协议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协议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办理协议出让等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两个《规范》明确要求建立出让方式选择的集体认定机制。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时实行集体决策,可以成立协调决策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出让中的相关问题,集体确定有关事项。对矿业开采等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的协议出让用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还明确要求建立价格裁决机制,意向用地者与出让方难以就出让价格达成一致时,可提请出让方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出让价格争议裁决。
为使协议出让土地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暗箱操作,《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要求拟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意向用地者、价格、出让结果等信息都要在指定场所及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