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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帮中低收入阶层解决住房可有效调控房价

2006年07月26日 10:22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6年6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这一涨幅与上月持平。与2006年同月相比,北京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涨幅较大,达到11.2%,仅次于深圳,居全国第二位。 中新社发 鲁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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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26日电 今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载了社科院对中国今年上半年经济形势跟踪分析,分析指出,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分析称,房地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现阶段,房地产业中存在的房价上涨过快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住房需求,而且对宏观经济的稳定构成潜在威胁。由于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基本来自金融机构,买房者的资金大部分也来自按揭贷款,在房价上涨过程中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就可能引发房地产危机和金融危机。当前的房地产问题突出表现为市场化过度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严重不足。

  分析指出,国内外的经验告诉我们,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应被视为“准公共物品”,需要政府承担住房保障的责任。帮助中低收入阶层解决住房问题,是调控房地产价格水平重要且有效的措施。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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