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宏观调控加力,银行银根紧缩,一些开发商将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借此继续滚动资金,有资金紧张的开发商甚至将商品房抵押给另一家公司,希望“以小搏大”。
抵押房“融资”成行规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可以“轻易”地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将尚未出售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这已经成为行规。许多开发商会利用抵押的方式“融资”,获取周转资金,开发新项目。
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记者8月19日看到,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正准备预售的项目中,许多已经先期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房成为一些开发商的重要资金来源。
北京通州区的某楼盘B区8号住宅楼,8月18日开盘,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给银行。批准销售的232套住房,网上显示已全部办理预售项目抵押。
记者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广州阳光家缘网上查询发现,广州不少房地产项目也在出售前抵押给了银行。与北京的一些楼盘全部抵押不同,广州楼盘的抵押情况相对较少,一幢楼的部分抵押居多。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与各地的融资成本不同相关。
消费者须提防“抵押陷阱”
李先生在北京市宣武区买了一套住房,住进去快1年了,房产证却迟迟拿不到手。原来是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盖二期去了,并没有给李先生及时解押并办理登记备案。
房子如此复杂地抵押了再卖,开发商图的是一个“钱”字,不断抵押不断获取周转资金。一个工程施工至地面阶段,地下车位就可抵押给银行,以获取下一步开发资金,建至封顶就可把商铺抵押出去……
由于一些地方的抵押房数量很多,处于弱势的消费者不得不购买抵押房。一位开发商表示,眼下的房地产是卖方市场,抵押房也不愁卖,银行允许甚至欢迎抵押贷款,抵押房现象目前比较普遍。记者了解到,有些资金紧张、又无法从银行贷款的开发商,甚至将预售商品房抵押给另一家公司来借款。
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说,已抵押的商品房可以预售,但必须获得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的同意,并将抵押情况告知买受人(购房人)。
建议在“亡羊”前“补牢”
关于预售房存废的争议仍在继续,网上签约系统正在逐步推开,消费者拥有了对抵押房的知情权。但是,合同的签订、房产证的办理,开发商仍然可以借故拖延。何况,那么多的抵押房存在,由不得你不买。
广东省房协有关负责人说,从资金来源看,上半年广东楼市的国内贷款、外资、定金和预付款的增长趋势较快,自筹资金下降幅度较大,房地产信贷投资风险有所增大。业内人士指出,抵押房在各地实施网上签约后,透明度增加,风险有所减少,但要密切关注房地产信贷方面不断增加的风险。
开发商拿购房人的钱来盖房子,数钞票的时候又把风险甩给购房人,这已经成为行业惯例。“惯例”背后隐藏哪些风险?是否应该出台措施加以限制?为何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之初没有考虑到此类问题?
“亡羊”前希望能够“补牢”。廖治超建议,有关部门在出台新政策前,应充分考虑各种情况,诸如信息披露、风险告知、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等,未雨绸缪,堵塞漏洞。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在房地产合同中应增加相应条款,以减少房地产商的“霸王条款”,保护处于弱势的购房人利益。(新华社记者 黄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