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日电 (记者 赵胜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说,从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
国土资源部今天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为保护耕地,强化土地经济调控手段,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
一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并按照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征收;二是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额缴入省级国库;三是主要参照基本农田面积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此外,《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管、收缴程序、清欠、监督检查等也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