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盛鑫嘉园假按揭案一波未平之时,北京立恒名苑再爆1.65亿元假按揭案。
事件
立恒名苑再爆1.65亿元假按揭案
上午11点,电话响起。程先生、李先生等4人给《北京青年报》记者打来了电话,“立恒名苑工行假按揭案达到了1.65亿,我们是当事人。”
下午1点,《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北五环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附近见到了程先生等4人,他们出示的朝阳法院白纸黑字的判决书让记者相信,他们确实是身负百万的“负翁”。
“和盛鑫嘉园假按揭案不同的是,我们80多个涉案人不是立恒名苑的职工,而分别都是开发商、销售人员等人多年的好朋友。而落下这一身房贷债,都源于多年前立恒名苑开盘当天的到场捧场。”程先生回忆,2000年年底,立恒名苑开盘前,他们家多年的朋友——立恒名苑的法人代表、开发商伊力电话打到他家,让到现场捧场并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制造热销气氛,并强调肯定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仅仅是现场造势。开盘当天,现场人非常多,当他看到开发商本人的小舅子也在现场签了空白合同就没有再多想什么,于是在开发商的指引下,签了空白合同。直到今年6月11日下午2点,接到朝阳法院的电话,通知第二天到庭才知道自己欠了房贷。
“直到第二天上了法庭,我们才看到了银行的起诉书,才看到了我们所谓的‘购房合同’,才知道截至今年4月我们已经‘连续三个月’没有按期偿还贷款。”起诉状上240多万元的巨债让他们惊呆了,“我们当时签的是空白合同,现在变成了完整的合同。其间,我们从来没有付过首付款,既没有还过月供,也没有人向我们调查贷款资信情况和收入证明。”更让他们惊呆的是,虽然开庭当天开发商的代理律师当庭承认程先生等人没有拿到房子,也没有拿到贷款额,并承诺公司会在三天之内还钱,但6月19日程先生还是收到了朝阳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定程先生“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必须偿还240多万元的“拖欠贷款”。
判决下来后,程先生做了四件事情:第一,是和爱人赶紧办理离婚手续,别让家人受到牵连,到时候什么都没有了;第二,给开发商伊力打了电话,开发商的答复和盛鑫嘉园一样,也很明确,债务由立恒名苑开发公司——北京立恒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承担,并且给他们家发了一份盖有公司章的函,但后来却再也联系不上开发商本人了;第三,到立恒名苑实地考察,贷款合同里的两套房均已经“有主”;第四,去了宣武区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房屋的抵押备案情况。最后,在担心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于近日又将案件上诉到二中院,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和程先生同来的李先生等3人补充,“在法院开庭后才知道,涉及立恒名苑这起假按揭案的大约有80多人,涉案金额达1.65亿。和盛鑫嘉园不同的是,我们之间还互相不认识,因为都是立恒名苑开发公司或者销售员的朋友。”
调查
两个楼盘假按揭存在五大共同点
第一,发生的时间段差不多都集中在2000年年底:盛鑫嘉园工行假按揭案“购房贷款”发生在2000年9月19日,建行假按揭“购房贷款”发生在2000年9月25日,两笔贷款间隔时间不到一个星期。立恒名苑假按揭购房贷款发生在2000年11月20日。
第二,涉案“房主”都没有付过首付款,也没有还过月供,更没有受过按照有关规定银行律师必须进行的有关个人资金和收入的调查。
第三,涉案“房主”所有的工资收入证明都是伪造的,与本人当年的收入不符合:盛鑫嘉园“房主”程先生每月还款额达到了1万多元,而他当时在中盛鑫公司的月工资才1589.5元;立恒名苑“房主”程先生的“购房借款合同”上显示,他在2000年的月收入就已经是3.5万元了。
第四,涉案的房子也都已被开发商销售出去。
第五,“违约”时间也在近一两年:盛鑫嘉园两家银行的起诉书都写着“房主”违约没有按期还贷时间为2004年9月,而立恒名苑则是2006年2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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