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房价持续走高带来六大风险:国民经济发展乏力,金融风险加大,削弱全社会创新能力,加剧贫富分化,导致社会消费能力普遍下降和城市化进程受阻。
“自从1998年国家出台政策用房地产业拉动内需、把房地产当作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以来,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大,房地产业的利益绳索已经捆绑了一大群利益群体不能自拔。”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近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因为此,历时近两年的对房地产的调控均不能给其降温;数十个文件出台,国家近十个部委协同动作也无成效。
他认为,事实上,房地产业已经挟持了中国经济,由此造成的危机逐步加重。政府费了九牛二虎的打压之力,但却像是与房地产商唱了双簧:政府越压房价涨得越快。地价上涨,房价上升;利息涨了,房价上升;首付多了,房价上升;政府越是控制,房价越是涨得发疯。形势把政府逼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
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调控房价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只有从更高、更深的视角来洞察房价持续高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各个关联问题才可能研究背后的本质问题,这一切对于房地产业很必要。
认清房价泡沫实质
“从1993年以后,国家在出口导向战略屡屡遇阻的情况下,启动扩大内需。1993年到1997年,在扩大内需成效甚微的情况下,出台了全面配套的房地产拉动政策。应该说,当时扩大内需的政策有多种,包括科技创业基金、火炬计划、农业发展项目等,房地产只是其中之一。”李开发告诉记者,1998年的政策还规定,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城市都要给予居民货币补贴。这说明,当时政府与专家学者是认可收入房价之比为1∶4是合理的。据有关统计资料,1999年城市居民的收入房价比例是1∶5.8。
到了2002年,北京市政协委员李晓林用户均3.1人、面积50平米计算,得出了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为6∶1曾引起轩然大波,大多数人认为房价过高。参照国外的相关指标,在北欧、西欧国家,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通常为2-3∶1左右;在北美与澳大利亚,房价与家庭年收入比例大约为3-5∶1之间。
2006年以来,根据建筑部关于“90平米”等的解释以及北京人均年收入、商品房期房均价等测算,北京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大概在15∶1。而国外公认的适宜比例不超过4-6∶1,由此看来,北京的房价泡沫已经超过150%。60%以上中低收入群体都买不起房子,大概只有用来投资或炒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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