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
涉案“房主”个人信用有了污点
截至昨天晚上7点记者发稿之前,中盛鑫房地产公司有关领导还没有就还款事宜形成方案。记者采访了几位京城房产知名律师,询问“盛鑫嘉园”涉案职工被执行的可能性有多大,这几位知名律师都明确告诉记者:
目前北京还没有假按揭案件执行到个人———“假房主”头上的案例。“银行是当事人,他们很清楚是怎么回事,所以不会把假按揭涉案个人逼得太狠。法院的执行也是走法律程序。”但是,他们指出,涉案“房主”的个人信用却从此有了污点———这意味着,今后他们不能再出国,不能再进行贷款消费,甚至不能办理个人信用卡。
本报关于盛鑫嘉园假按揭案的连续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值得关注的是,就像有业内人士在采访中讲到的,“包括森豪公寓、盛鑫嘉园在内的假按揭案都只是冰山一角,前几年的假按揭案陆陆续续都会暴露出来”。事实上,昨天本报已经接到其他楼盘关于假按揭的投诉,本报将继续关注并报道。
记者调查二
假按揭为何能通过律师审核
采访中,盛鑫嘉园身陷假按揭案的30多名当事人一再强调,不管是工行的假按揭案还是建行的假按揭案,从来没有一人受到银行按揭审核律师有关个人收入或者资信的调查;更有意思的是,这些涉案当事人都不知道自己“所购房屋”是哪套。
他们问:“按照规定,银行必须在贷款所购房屋做了抵押登记备案后才能放款,既然这些房子都被卖掉了,就意味着当时这些房子根本没有做抵押登记,那么,银行是根据什么放款的?否则现在即使我们还不了钱,银行也可以把房子收回去啊?”
业主的这些质疑不无道理。以同时身陷两家银行假按揭案的程先生为例来看盛鑫嘉园的假按揭案:
程先生工行的“购房贷款”发生在2000年9月19日,建行“购房贷款”发生在2000年9月25日,两笔贷款间隔时间不到一个星期。两家银行的月还款额分别过了4000元、5000元,把两个月还款额相加,每月程先生还款额达到了1万多元。再来看看他当时在中盛鑫公司的月工资:
基本工资1200元,三项补助工资分别是140元、60元、210元,应扣20.5元,实发工资1589.5元。
一个月工资才1589.5元的人却每个月要“还”1万多元的贷款,如果说银行当时因为没有联网,不能查询贷款人在各家银行的贷款情况,那么,分开看每一笔贷款,当年两家银行的律师又是怎样审查程先生的收入的?用程先生自己的话说:“我一个月才挣多少钱啊,怎么可能拿出高出工资两倍的钱去还贷款?” 而更让人奇怪的是,不仅中盛鑫公司现任领导无法查到当年负责给这两家银行办理贷款审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两家深陷“按揭门”的银行对当年给他们审查贷款人收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也是异口同声称“不知道是哪家律师事务所”。
根据一些业内人士自曝:因为前几年按揭手续没有现在严格,在房地产业里,套取银行资金、假按揭几乎到了“潜规则”的程度;而假按揭一般没有银行内部人员、律师、开发商的配合,很难做到。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余美英)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