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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急查工业用地价格 低价出让时代或将终结

2006年09月30日 08:49

    7月26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指出,导致最近两年来我国商品房销售价格大幅度提升的主要因素是来自工程造价之外的其他因素,而需求因素并不是价格上涨的决定性因素。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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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30日电  29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摸清全国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情况,国土资源部日前急电各地,对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进行调查,并要求于10月20日前将调查结果上报国土资源部。业内人士认为,国土资源部针对工业用地的调控一环紧过一环,低价获取工业用地的时代或将终结。

  工业开发区成调查重点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工业用地价格调查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要求各地国土部门调查“近期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及构成情况”、“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典型案例情况”,以及“城镇基准地价”等情况。

  据悉,其中,“近期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及构成情况”的调查主要针对经国家或省批准的工业开发区。如果没有开发区,则调查按县城镇范围内的工业小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

  “为了招商引资,工业开发区成为各地的一张‘王牌’。”国土资源部直属研究机构一位专家向《上海证券报》表示,“开发区低价售地的现象也最为突出。”

  通知还显示,此次不但要调查开发区占地规模和开发程度,还要更多侧重于对地价的调查。具体包括:平均征地补偿费、相关税费、平均前期开发成本、平均成交地价、协议出让最低价、工业基准地价,以及平均租金水平等。

  调查时间相当紧迫

  据了解,这是今年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发布紧急通知。此前,基于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考虑,国土资源部曾于5月发出《关于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此后国务院便出台了31号文。

  据悉,39号文发文时间在9月28日,数据上报时间为10月20日,可见时间非常紧张。39号文要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把其作为当前贯彻落实31号文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得力工作班子及时开展工作。

  39号文还特别要求,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落实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本地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调查工作。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核查,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准确。

  要还原工业用地本来价值

  “解决工业用地低价出让问题是此次土地调控的重要任务之一。”国土资源部新闻处负责人日前向《上海证券报》表示,土地出让金和工业用地是本轮土地调控最核心的两个内容。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冷宏志此前曾特意赶赴浙江省湖州市,实地调研该市吴兴区织里镇政府工业用地拍卖情况。据了解,那次拍卖是在国务院31号文公布后的第三天进行的,一共推出7宗65亩工业用地,最终以3644万元成交,每亩均价为56万元。业内人士认为,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上述做法的用意,主要是打消一些地方对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担心,进一步坚定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决心。

  根据31号文要求,中国将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原则上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数据是基础。”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业用地价格调查直接目的就是摸清全国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情况,“根本上还是为落实31号文,还原工业用地本来价值。”(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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