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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拟提高1倍

2006年09月13日 09:40

    7月26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指出,导致最近两年来我国商品房销售价格大幅度提升的主要因素是来自工程造价之外的其他因素,而需求因素并不是价格上涨的决定性因素。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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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3日电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拉开了新一轮土地调控的序幕,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改革成为重中之重。12日,《上海证券报》获悉,根据《通知》要求,中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

  按照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据估算,标准调整后,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提高1倍,达429亿元,但仍低于763亿元的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从具体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变化看:中间八等地区,将从21元/平方米调整为42元/平方米;最低十五等地区,将从5元/平方米调整为10元/平方米。

  专家解释,提高1倍的措施一方面可以加大城市规模扩张的经济约束,另一方面仍有余地,未达到各地实际的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水平。(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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