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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监管制度基本定案 土地督察制度浮出水面

2006年07月24日 14:16

    7月22日,北京国土局首次公布自2004年1月到2006年6月北京住宅项目土地供应情况和开发利用情况,两年半时间里,该市住宅项目用地总共供应5775.11公顷,截至2006年6月,扣除已完成开发的669.7714公顷和正开发建设的2258.003公顷,北京已出让的住宅用地中,还有2947.3356公顷土地尚未动工开发建设。 中新社发 鲁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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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24日电 “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督察制度的人事编制已经没什么问题了。”7月18日,一位国土资源部的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这意味着从2004年开始研究的土地督察制度即将瓜熟蒂落。

  同时,有关方面土地审批制度的改革研究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建议”,而国土资源部的土地执法检察正以空前的密度进行——一切似乎都已指向此前频发的地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一系列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悄然浮出水面。

  改革措施浮出水面

  “新的土地监管制度已经基本定案,就是土地督察制度。”参与这项制度研究的一位专家表示。

  “在今后半年中,国土资源部的‘土地督察制度’将最终落实。基本的模式是,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全国土 地总督察,同时在地方设立例行的督察制度,相关人员安排则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使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对土地的审批处在国土资源部‘日常监管’之下,同时配合检查组的定期检查,控制地方政府因利益冲动而产生的违法、违规批地情况。”

  相比于“土地督察”制度,土地审批制度的改革无疑更具根本性,但是,由于该研究课题由国家发改委的相关研究机构负担,得到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的认可,尚需要一定的时间。

  据了解,这个课题的研究成果已经被汇总成《关于土地管理改革的建议》。这份建议提出,对土地审批改用法律和规章进行管理和限制,而不是依靠目前的行政性命令:地方政府依据法律规章批地,中央主管部门也依据法律规章进行监管,这样就避免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土地审批上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另外,土地出让金重新分配的改革也在艰难进行当中。当下已经基本确定的是,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用于廉租住宅建设。而更为敏感的余下的土地出让金如何分配和使用,由于各方意见并不同而暂时没有结果。

  国土部加大地方违规批地清查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正在以几乎前所未有的力度,对地方违法违规批地案件进行清查。

  一份权威资料显示,截至今年5月,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积同比上升了近20%,形势十分严峻。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说法,这些土地违法案件多数与地方政府有关。

  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年初开始,由司级官员带队组成的检查组明显多过以往,土地监察的覆盖省份也明显扩大。此间,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甚至亲自带队赴地方检查,这样的检查监督方式,在往年并不多见。

  到目前为止,该项检查仍在进行当中,结果尚未汇总。但是,已经有福建、山西等地的土地违法案件得到查处,福建福州地方规划局的主要领导人已被当地纪委做“双规”处理。

  据了解,此案件涉及到多位主管土地以及规划的规划官员,目前该案件还在调查当中。“福建的情况还不是国土资源部检查出的案件,是地方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自查自纠的结果,这也是我们希望形成的效果,毕竟全国这么大,完全依靠国土资源部进行执法检查,是不太现实的。”一位国土资源部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收权”之后

  “不能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的全部责任,都记在现行制度的账上。向中央收权,也不一定能彻底解决问题,审批制度、监管制度和领导人本身,都是解决目前违法、违规批地的重要环节。”前述专家如是说。而他的这种看法,从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国土资源部的思路。

  日前,国土资源部分管土地监察的执法监查局局长张新宝表示,受现有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财税体制等因素影响,最近一个时期内,土地违法仍将处于高发期。言外之意,强化监管、处罚力度仍然是国土资源部不能放弃的主要手段之一。

  “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张新宝说。在国土资源部看来,地方主要领导“人”的因素本身,是控制违法违规批地的重要环节。

  “制度要改革、调整,监管也要加强,对‘人’的控制也不能忽视,全面地控制和管理才是现在比较现实的办法。”前述参与了土地督察制度研究的专家说。(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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