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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套型基础上竞地价 国土部开征小户型供地意见

2006年07月20日 08:52

    伴随“国六条”细则的逐渐明朗,用于保障中小户型住宅开发的土地供应方式开始“浮出水面”。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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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20日电 伴随“国六条”细则的逐渐明朗,用于保障中小户型住宅开发的土地供应方式开始“浮出水面”。19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获悉,“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将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实行竞房价、竞地价”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各省市国土部门,预计在讨论之后形成文件。

  据了解,该意见稿共分为编制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明确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和购买条件、确定用于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的地块等十部分。意见稿强调,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必须依法采用招标挂牌竞拍的方式公开出让。并首次明确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定向销售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采用在限销售对象、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公开确定土地使用者。

  意见稿还提出,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的地块中、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成套住房分摊的土地面积必须达到宗地面积的比例数,以及确定的房屋销售限制价格一般不高于拟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内普通商品住房上一季度的平均销售价格等。

  据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透露,“限房价”倾向于“房价区间”的操作模式,即有意向的开发单位,在获得竞投土地资格前,要先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房价上限,给出承诺的房价,此价格在各地政府事先确定的区间内才能获得竞投土地的资格。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再按照招拍挂制度来确定谁最终得到土地。(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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