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北京中盛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的30多名员工被卷进“假按揭”事件后,业内人士自曝“假按揭曾是潜规则”、“收入证明80%是假”等说法引起了广泛关注。《北京日报》记者27日从银行方面了解到,虽然假按揭或者购房者丧失还款能力带来了房贷不良贷款,但比例很低,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这位银行人士表示,开发商恶意欺诈是出现假按揭的首要原因。
假按揭首究开发商
“在多起开发商假按揭的案件中,银行已经胜诉了。”工行北京分行相关人士27日表示,假按揭贷款的出现,大多发生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和银行个贷业务初期。以往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资质、规划、建筑、预售等方面不是很规范,给部分恶意开发商留下了造假的空间。尤其在预售登记和抵押登记环节的管理缺位,对造成假按揭贷款有直接影响。
“由于资金短缺或急于套现,采取伪造购房资料,制造虚假购房行为,骗取银行贷款,可以说部分开发商的恶意欺诈是假按揭的源头和首因。”银行人士分析说。
开发商造假手法多样
据了解,在现实中,不少房地产商确实在利用假按揭“曲线”融资。“2005年3月17日以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于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审批获准也很容易。开发商便将按揭贷款作为另一项融资渠道。”央行去年发布的一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曾如此重点分析过“假按揭”。
办理假按揭之后,“有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获得资金后偿还银行贷款,也有开发商因无法将房屋全部卖出而携款潜逃。”央行这份报告分析说。
据一些曝光的案件显示,开发商办理假按揭手法多样,有的以职工名义“买”房贷款,有的则是找亲戚朋友合作“配合”,更有甚者还会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其签字申请贷款。就这样,在房子并没有真正卖出去的情况下,开发商套取了银行贷款。
假按揭“贷款人”很受伤
“明明没有买房,更没有贷款,为什么还要在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上签字?”在假按揭事发之后,由于长期不能收回贷款,银行一般会将贷款人告上法庭。“购房者”个人必定会被卷入纠纷或者官司中。
银行人士分析说,从一些诉讼判决实例来看,对于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借贷行为,即使购房行为不真实,但基于明确的法律关系和真实的意思表示,法院裁定借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在假按揭案件中获得利益的是造假者,而对那些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造假者冒用名义拽入假按揭案件的借款人则造成严重伤害。”工行北京分行信贷部一位人士说。
2004年后未出现新假按揭
假如你在银行房贷月供是5000元,申请材料中“收入证明”月收入必须过万。但不久前有律师表示,80%以上的收入证明被认为是做假。
工行人士27日表示,在假按揭贷款发放初期,中国个人征信系统尚处于开发阶段,由于没有权威征信系统的支持,仅靠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不具权威性且可信度较低的资料来进行判断,使银行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容易出现审查失误。银行人士坦承,假按揭有银行内部原因,但银行内部人员与开发商勾结是极少数。
“购房交易是真实的,首付已经交上,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这样风险相对就管住了。目前银行已经将房产抵押登记作为信贷人员的工作量考核标准之一了。”
工行北京分行表示,目前该行已经采取了双人见客面签、集中统一审批等多种措施防范假按揭贷款风险。再加上已正式运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建委网上签约系统、期房预抵押登记制度等条件,工行人士表示,如今再想办假按揭几乎不可能了。(耿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