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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产买卖实现全部纳入网上备案

2006年09月07日 04:55

  中新社上海九月六日电 继去年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后,今天,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以书面形式向媒体介绍,今年九月一日起,上海二手房买卖纳入网上备案。至此,上海房产买卖实现全部纳入网上备案、政府监督的透明化管理体系。

  据了解,截至二○○五年底,上海市二手房市场规模已经接近了一手房,二手房交易对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日益重要。此间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上海二手房市场面临市场信息透明度不够、经纪行为尚需规范、交易安全程度需要增强等问题,特别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捏造信息、伪造合同、炒卖房屋、恶意串通、违规收费等违规现象屡有发生。

  焦扬指出,要从根本上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需要从信息透明源头入手,通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纪委托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措施,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在线业务监管。同时,在实施经纪委托合同网上备案措施后,可以全覆盖二手房的供应状况,对辅助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以及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也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上海市有关部门拟订了《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并从今年九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该《办法》把房地产经纪机构从接受房源委托开始所从事和参与的房地产经纪活动全部纳入网上运行,从信息源头开始将二手房交易全程纳入“阳光”下操作。

  焦扬表示,二手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的全覆盖,对于透明上海房地产市场信息,维护广大购房者利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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