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租房不比买房易 成为“房奴”看似冲动实属无奈

2006年07月17日 09:13

    漫画:房贷的奴隶。 中新社发 唐志顺 作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朋友的弟弟小凌去年大学毕业后留京工作,一直居无定所。今春,月收入4000元的小凌咬牙买了一套商品房,东挪西借交完15万元首付,每月还要负担3200元房贷。小伙子从此成了“房奴”,天天省吃俭用,生活压力很大。

  我曾问小凌:“为什么不先租房子住?”小凌给我一句:“上哪儿租到合适的房?!”

  也是。如今像北京这类大城市,在交通便利的地方租房,房租着实不菲;租价低廉的,往往远离市区或是设施不全的简易房。加上房价飞涨,“现在不买,以后更贵”,许多年轻人算来算去,觉得与其租房,不如买房,而且是买新房,因为不少地段的二手房也不便宜。

  以买代租,这种选择值不值?据权威部门调查,目前近1/3按揭购房者的月供占其月收入一半以上,人员构成日趋年轻化。以北京为例,在商品房购买者中,20—30岁群体占四成左右,大部分工作年头不长,积蓄有限,一大笔首付、数十年还贷,足以让他们不堪重负。不止年轻人,广大工薪阶层的收入普遍满足不了购房需要,从贷款情况看,我国至少有20%中等收入家庭只能承受5万元以下的消费信贷,还有30%家庭不具还贷能力,就是说,有一半居民连经济适用房都负担不起。一旦买房,一生烦恼,代价似乎太大了。

  其实,“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人人要买房。在绝大多数国家,住房消费比例一般是租房者多于买房者,住房政策也是租售并举。比如,美国的私人租房十分风行,法国、荷兰、瑞士等国房屋租住率达50%以上。这些国家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接近于国际认定的正常值,即3—6倍,而我国几乎所有大中城市的房价与收入之比均在10倍以上。据测算,即使房价再降2/3,工薪一族也绝非都适宜买房,何况,他们还要面对失业、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预期支出。

  中低收入者争相买房,看似冲动,实属无奈。长期以来,我国的住房政策是以售为主,调控的目标基本围绕着造房、卖房。地方政府抢着炒地皮、开楼盘,我在采访中多次听到一些省市领导说过:“租房子哪有卖房子来钱快!”金融机构也都跟着开发商凑热闹。居住必买房,助长了房地产泡沫,也使本不发达的房屋租赁市场更加滞后。

  一个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是让能买房的买房,能租房的租房。韩国在加大住宅供应量、抑制投机性需求的同时,实施了国民廉租房建设计划,政府投资在10年内建成100万套廉租房,并采取有效手段确保租赁双方信息对称,这些举措使韩国房价和房租双双下降。新加坡不仅在著名的组屋建设中坚持“小户型、低价位”,还对低收入者提供补贴和廉租房,解决了不同人群的住房问题。就我国房市而言,政府应当眼光放远、眼睛向下,花大力气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房屋供应体系,引导全社会有买有租,尤其应增加廉租房的供应,并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相配套,保证不买房者有能力租到价钱合理的房子,最终实现人人享有适合自己的住房——这才是政府的本分。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雯子)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