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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步入坏账显露期 沪上银行普遍调高逾期罚息

2006年07月06日 11:10

    2006年6月1日起,中国建设银行将在上海地区正式推出“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产品”。 沪建行此次推出的商业贷款定息房贷分为1年期、2—3年期、4—5年期、5年期以上四个档次,利率分别是5.85%、6.03%、6.12%、6.39%。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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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6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近期,沪上不少银行调高了个人房贷逾期罚息,以遏制该业务坏账比率不断攀升的势头。曾经按每日0.21‰计的固定罚息,如今,多被“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30%—50%”的浮动罚息所取代。如按当前商业房贷的利率标准计算,房贷客户一旦逾期还款,将比过去付出更多罚金。

  中行民生罚息上调最多

  沪中行此前的房贷逾期日罚息为0.21‰,现在,其对新签约客户一律按贷款合同的执行利率加收50%执行;沪民生银行执行“房贷合同利率上浮40%以上”标准;沪农行根据不同客户的情况,在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30%—50%;而沪工行等银行一般都按贷款合同利率上浮30%执行。总体看,沪中行、民生行上调幅度最大。

  按中行规定:同一借款人的第一、二套房贷的利率可按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而第三、四套房贷利率按基准利率或上浮执行。如该行客户明年按5年期以上房贷基准利率6.39%计算,那么,新执行的年罚息利率最低为6.39%×(1+50%)=9.585%,日罚息率则为9.585%除以360,等于0.26625‰,比原来的0.21‰上调了0.05625个千分点。

  有关银行还透露,假如银行判定客户是主观有意欠款,那么,银行将按贷款利率水平加收100%对其征收罚息。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6个月未按时还款,除计罚息外,将视之为断供,银行将可能收楼。

  上述银行新的罚息规定意味着,房贷一旦逾期,客户的罚金将随利率水平的上涨而“水涨船高”,此举无疑将提高拖欠房贷者的违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欠款苗头。

  罚息上调缘于坏账上升

  可以预见,银行对房贷坏账的管控将越来越严。业内人士认为,楼市景气时做高房价变相零首付等炒作行为,给银行信贷埋下的隐患已开始显现,不少银行将为此买单。

  据上海银行监管部门统计,受房贷存量连续数月“缩水”之累,中资行个人房贷坏账率正不断攀升。上海银监局有关人士昨天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沪中资行的个人房贷坏账平均达0.72%,比年初升高0.14个百分点,而去年同期该比率仅为0.3%。部分银行客户经理反映,今年以来,银行个人房贷逾期量增多,房贷催款部门的业务量大增。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显露期通常3至5年,而上海地区个人房贷业务正是最近5年才兴起的,也就是说上海已步入房贷风险的初步显露期。上海银行监管部门负责人也持同意的看法,认为沪上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已步入坏账显露期。其间,各银行应格外重视存量客户的维护、跟踪以及贷款管理工作。

  由于房贷增量的连续萎缩,如今,各银行的工作重心已落在存量房贷管理,而非新增业务。一位房产中介昨天对记者说,今后的日子或许比较难过。

  监管部门统计显示:此次上调房贷逾期罚息幅度最大的沪中行、民生行,正是去年以来个人房贷业务增速最靠前的中资银行。(李强 潘婷婷)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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