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记者走访沪上多家音像制品店,发现含有恐怖灵异内容的音像制品仍有出售。
浦东乳山路的四五家小音像店都将诸如“全球十五大禁片之电锯篇”等影片摆在醒目处。店员告诉记者,平时恐怖灵异类的影片卖得很好,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他们在网上看到了,但是还没接到正式通知,因此有关影片还没有下架,“只要接到正式通知,我们肯定执行”。
许多家长对《通知》表示欢迎,认为有益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福州路一家音像制品店购物的许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今年10岁,春节期间和亲戚一起看了不少“鬼片”,结果孩子常常凌晨两三点来敲自己的卧室门,说一个人睡害怕,要求和大人睡在一起。
张女士告诉记者,最近12岁的女儿时不时独自对着空气说话。“我问她跟谁说话,她说跟一个小朋友说话,还反问我怎么没看见”。看到张女士惊恐不已的样子,女儿才大笑着说,“我是骗你的”。事后张女士才知道,女儿是在模仿一些恐怖灵异电影里的情节。
市民黄先生去年从孩子的书包里搜出一本笔记本,扉页上写着“死亡笔记”,上面罗列着孩子不喜欢的人名、“死亡”日期和“死亡”方式,其中人名大多是孩子的同学,甚至还有黄先生的亲戚,“死亡”方式竟有“五马分尸”。细问之下他才知道,这是孩子从一部电影里学来的。
记者发现,含有恐怖灵异内容的音像制品,未成年人可以随意购买,没有任何限制,网上更是随处可见“灵异论坛”,不少电脑游戏也包含神怪内容。
市政协委员毛时安认为,近期宣扬恐怖、暴力、残酷等不良内容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出现“回潮”,“禁”是必要的。家庭、学校、社会也要努力配合,积极创造一种疏导机制,比如对于学生中流行看鬼片,老师要及时引导;孩子看什么碟片,家长要多留心,必要时应该陪同孩子一起观赏。
“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音像制品。(作者: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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