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准备报考飞行学员的广大青年朋友对招收选拔飞行学员工作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空军招飞局局长隋国胜大校就200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相关问题作了介绍。
一、报考者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007年,空军在7000余所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200余所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200余所普通高校和48所军队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招收选拔飞行学员。招收的基本条件是:
(一)自然条件1.高中生:⑴年龄:16~20周岁。
⑵学籍:考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
⑶户口:考生必须有招收任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正式户口。
2.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⑴年龄:不超过22周岁。
⑵专业:理工类(学生的高考入学成绩达到本省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
3.应届本科毕业生:⑴年龄:不超过24周岁,未婚。
⑵专业:普通高校不限专业,军队院校限理工、指挥类专业(学生的高考入学成绩达到本省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
(二)身体条件
报考者身高须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申请者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身体上没有文身和刺字。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有慢性肠胃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食物、药物过敏史;严重偏食及猪、牛、羊肉均不吃者;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厥史者;口吃结巴者;有梦游症或13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乘车船恶心、呕吐者;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明显斜视者;平时戴眼镜学习者及夜盲者。
(三)心理素质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五)文化条件1.高中生:
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高考成绩和数学、英语、物理单科成绩达到空军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者。
2.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
普通高校理工类本科二年级学生应招对象,必须是经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完成了高校本科二年级教学大纲学习内容,学习成绩优良。
3.应届本科毕业生: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应招对象,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招飞的具体程序怎样进行?
(一)组织报名
今年12月下旬前结束。学生符合自荐条件并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经所在班的班主任推荐,学校审查同意后,填写《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
(二)确定预选对象
考生持《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县、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检测站参加预选。预选组对考生进行身体、心理素质初检,并对其进行政治和文化情况初审,合格者发给《招飞准检证》。
(三)体格检查
经预选合格的考生,持《招飞准检证》,由县、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全面检测站接受体格检测。体格检查由空军体检专业人员按国防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
(四)心理素质检测
时间与体格检查同步。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检测,按《招收飞行学员心理检查要求与方法》实施。
(五)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心理素质检测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审查。由各选拔中心和地方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规定的要求共同组织实施。
(六)文化考试
考生体格检查、心理素质检测、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所在学校组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
(七)集中选拔
2007年7月中旬结束。空军招飞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北京对全面检测合格考生进行政治、身体和心理素质全面选拔。
(八)审批录取
实行提前单独集中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空军招飞局划定。审批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综合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且政治、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都优秀的考生实行选拔录取。
三、毕业学员享受何种职级待遇?
新学员入校后,符合飞行学员条件者3个月后取得学籍、军籍,对不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对入校后思想发生变化不愿从事飞行事业或有高考舞弊行为的,退回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空军招收的高中学员经4年学习训练合格者,毕业时获得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并享受国家和军队对飞行员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待遇。
从普通高校、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的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双学士飞行员,定为正连职职务等级,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员入伍后,按照军队飞行院校初级教练机飞行学员标准确定学员津贴,享受航空飞行任务津贴。学员毕业时,按照有关规定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参照军队同期毕业的本科飞行学员标准确定职级待遇,并授予相应军衔。
附:
1.空军招飞网站www.cgw.cn
2.空军招飞咨询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空军招飞工作局 010-88450124
沈阳选拔中心 024-24047202
北京选拔中心 010-66911710
兰州选拔中心 0931-4865353
济南选拔中心 0531-82757242
南京选拔中心 025-80875437
广州选拔中心 020-38809202
成都选拔中心 028-85399171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李洪春 赖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