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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案为什么轰轰烈烈,“后声夺人”,在于它采取了高考方案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在我看来,是近年来高考制度改革最重要、最令人鼓舞的进展
文/杨东平
最近,江苏省公布的2008年高考改革方案引发热烈争论。在经历了今年上海交大、复旦自主面试招生,中国政法大学招生自主平均各省人数,香港高校招生争夺内地“状元”等事件之后,高考制度改革又一次成为热点话题。
尽管江苏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其实率先实行新课程标准高考改革的,是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它们于2004年第一批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明年将率先实行新的高考方案。各省的高考方案已获教育部批准。江苏是2005年第二批进入高中课改的,首批毕业生将于2008年进入高考。江苏的方案为什么轰轰烈烈,“后声夺人”,在于它采取了高考方案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长期以来,关系千百万考生、家长、教师命运的高考,方案制定过程是隐秘和封闭的。考生和中学没有发言权,只能听天由命,致使一些地方的高考改革有“翻云覆雨”“变幻莫测”之谓。这次江苏省高考改革方案的公开化、进行公开讨论,在我看来,是近年来高考制度改革最重要、最令人鼓舞的进展。
这次以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的改革之所以令人瞩目,因为它是新课程改革的最后一环,成为新课程改革的最终评价和对今后高中教育的实际导向。新课程的宗旨是要破除应试教育,实行素质教育;如果高考制度不能与此衔接,不能建立新的评价和选拔方式,新课程改革就难免前功尽弃。
目前粤、鲁、琼、宁四省区已确定的2007年高考新方案,广东省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3”为语文、数学、外语(以下相同),X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等9门中任选一门。山东方案为“3+X+1”。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1”为基本能力,为高中课程中涉及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知识以及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海南方案为“3+3+基础会考”。第二个“3”指文科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物理、生物、化学。基础会考为文科考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理科考历史、政治、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宁夏方案为“3+文综/理综”。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3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科。
而江苏2008年的高考方案为“3 + 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门。
为了打破一考定终身、单纯以分取人的“应试教育”弊端,新方案在规定的考试科目之外,还有综合素质评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被记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新生时的重要参考。江苏方案则直接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考试科目之中。这固然用意良好,实施起来却是最难和最遭非议的。在西方国家,考试成绩之外的素质评定和表现,通常是由校长、老师的推荐信来体现的,但这在中国完全没有操作性。事实上,各地与新课程配套的中考改革,已经进行了这一探索。由于社会诚信制度的缺失,一些学校提供的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流于形式,多讲好话,缺乏区分度。也有人担心教师的喜好和状态会影响评价,如不迎合老师、上课插嘴、敢于提出反对意见的孩子,会遇到低评价。类似的,台湾地区2003年废除联考的改革,实行“多元入学”新方案,在考试入学之外还有“甄选入学制”(包括申请入学及推荐甄选)。由于人情社会的现实,此举也引发了极大争议。它反映了高考制度改革的最大困境:社会道德环境成为有价值的高考改革的真正制约。
此外,高考制度改革有两个截然不同的部分,一为考试制度改革,即如何考、考什么,近年的高考改革包括上述的考试方案集中于此,改变的主要是考试科目、评分标准、考试内容。另一为招生制度改革,即如何招生、按什么价值、原则、标准招生。后者与前者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
近年来社会关于高考招生地区不均衡(倾斜的高考分数线)、重点高校招生本地化的争议,涉及的都是招生制度,而这一改革的主体是高等学校。这一轮改革方案主要考虑了“供货方”中学的需求,而乏“采购方”高等学校的意见和参与,因而是不完整的。高考制度改革正所谓“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