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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高考新方案出台 考生不得兼报文理科

2006年10月17日 16:50

  《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方案实施办法》日前已由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正式颁发。其中明确规定,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总分均由5科原始分合成;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外语口语提前到4月考试。

  《实施办法》体现的2007年广东高考的主要变化有:其一,必考科目中的数学从原来的不分文理科变为分文理两卷;其二,“大综合”一分为二,成“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与此相应,考试科目组合将现行的“普通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录取时,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五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进行录取。其三,“英语(2)”不再作为“X”选考科目之一。

  考试科目为“必考+选考”

  2007年广东高考,考生将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进行分类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但报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文科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英语、文科基础,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可以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考1至2门考试科目,但思想政治和地理不能同时选考;另外,外语类专业必须加考英语口语。理科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但物理和化学不能同时选考。

  而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试科目则是在文科必考科目或理科必考科目的基础上,选考体育术科、美术术科或音乐术科;如果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则还需选考文科类或理科类的选考科目。

  文理类分数线分开划定

  根据《实施办法》,明年高考将分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进行招生。其中理科类专业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科类专业有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

  录取时,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必考+选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艺术类则以文化科4科总分(不分文理科)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在录取时,首先在文化科总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再在术科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

  总分由5科原始分合成

  《实施办法》规定,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科满分值全部为150分,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考生各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其中,文科类考生、理科类考生考试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体育类和艺术类文化部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术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

  考试时间则为1-3月考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4月考外语口语。另外,统一的高考时间再次缩短,即从原来的3天半缩短为三天时间。即: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6月9日上午考物理、历史、生物,下午考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来源:羊城晚报;作者:)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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