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教育部:学生事故责任须合理确认过错与责任认定

2006年09月13日 16:59

  中新网9月13日电 有媒体称,这两年在校园发生的事故有多起,有些在事故当中一些学生和家长将责任推到学校,让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负担。对此,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副处长夏娟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该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在发生伤害学生事故当中,学校如果管理有过错,可能要承担学校管理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有些事故发生并不是由于学校造成的,还有学生的因素,也必须合理确认过错与责任认定。

  夏娟说,2002年教育部曾发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在学校内和学校活动当中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这个责任的认定应该怎么认定。根据民事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很多方面的法律专家进行论证,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该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依法确定。而十部委联合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重在安全管理,预防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夏娟称这两个规章在内容上是相互衔接的,一个重在安全管理,一个是明确了发生事故以后,怎么样责任追究,怎么样救护,怎么样进行妥善处理。(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编辑:吴歆】
:::相 关 报 道:::
·海南暑期学生溺水悲剧频发 一个月内5起事故11死
·校长不知“家底” 海南教育厅长忧心学生安全
·海南教育厅长:校长不知学生人数 后果让人后怕
·教育部部署今年中小学安全工作 重点是两类学校
·教育部紧急通报3起学生安全事故 要求追究责任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