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新闻晚报报道,一句“国际惯例”理由,曾于去年将消费者“酒店按24小时结账”的要求“扼杀在摇篮中”,之后,“住旅馆,超过中午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下午6点,加收一天房费”成为不再有争论的共识。近日,随着自费出游热的到来以及“红眼航班”的出现,“凌晨房”收费问题备受关注。凌晨入住酒店,下午离店,费用究竟应该怎么算?
记者从网上旅游代理机构携程旅行网客服部证实,所有通过该网络预定酒店的客人,于凌晨入住酒店并于当天12点之前退房,全部按照一天计算。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还是在其它城市,所有的宾馆同一标准———凌晨入住与前一天入住的客人一样计费,如果当天过12时加收半天费用,超过18时则加收全天住宿费。
凌晨入住是否有一个官方的收费标准?昨天下午,记者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了解到,目前退房时间有了明确规定,但入住时间却没有界定。
按照该协会制订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但是,这一行规没有涉及对凌晨入住的时间进行规定。
因此,据了解,也有一些普通宾馆采用新的计时方法以吸引住客。“有的宾馆、酒店以凌晨2时为新一天的计算界限,有的则是4时、6时或7时、8时。”也就是说,在一些酒店,凌晨2点住宿,到中午12点算作半天。
对于不足一天按一天收费等不合理现象,为何不采取“住满24小时算一天”的做法?一些宾馆酒店认为,理论上说,这一做法可以实现,具有合理性,并且在宾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住满24小时算一天”的做法很有可能是一种趋势。但是,对于规范化管理的大酒店来说,目前操作上很难,因为宾馆的电脑计费系统一般是定时自动计费的,财务管理易受到影响,同时宾馆的保洁员也是有工作时段的。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副秘书长蒋齐康认为,“中午12时退房结账”这一做法属国际惯例。但酒店房价属自主定价范畴,任何让利打折都是可以的,酒店“对时服务”也可以说是对消费者的让利促销,类似商场的商品“打折”,不过酒店卖的是“住宿时间”这一特殊的消费服务。蒋齐康认为,“对时”与“中午12时退房结账”两种收费标准,不是对立的,只是经营者采取了不同的促销手段。(谢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