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包括原诺衡物流有限公司联合总裁吴卫东、原普尔斯马特北方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在内的9名原普尔斯马特高管,因涉嫌抽逃出资罪和诈骗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起诉书指控,2002年2月,吴卫东、蒲济受普马实际控制人刘五一的指使,抽逃诺马特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致使该公司无力履行为攀枝花诺马特商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市分行的贷款保证责任。
2002年10月,吴宁受刘五一指使,抽逃新疆诺马特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致使该公司无力偿还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的贷款。
2003年4月,蒲济、孙波受刘五一指使抽逃攀枝花诺马特商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致使该公司无力偿还在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市分行的2000万元贷款。
2003年7月,杨苍受刘五一指使,抽逃遵义诺马特商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致使该公司无力偿还在中国建设银行遵义市红花岗支行的贷款。
2004年5月,徐斌受刘五一指使,抽逃哈尔滨诺马特商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致使该公司无力偿还拖欠哈尔滨国润服装面料大市场有限公司的559万元欠款。
根据这份起诉书,普马各高层累计抽逃1.1亿余元。同时,2004年6月,吴卫东与刘五一先后三次伪造购销合同,骗取原诺衡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来广营农村信用社的承兑资金1005万余元。2004年7月,吴卫东、孙波、纪平骗取了来广营信用社631万余元。起诉书上涉案金额总计高达1.27亿人民币。
上午9点40分,诺衡物流有限公司联合总裁吴卫东、普马北方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等9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听取公诉人对他们的指控,此案的背后主指人诺衡物流集团的CEO刘五一不在他们的行列中。此案涉案事实多达8项,公诉人读完起诉书整整花了15分钟。
诺衡物流有限公司联合总裁吴卫东最先接受公诉人讯问。他说,从2004年5月21日到同年8月31日,他担任诺衡物流有限公司联合总裁期间,他的工作就是替刘五一应付要账的。
对于起诉书上指控其伪造购销合同骗取承兑资金,吴卫东辩称说:“当时资金十分紧张,各地公司压力太大,我就去向刘五一要钱。刘五一让我使用公司的承兑资金。而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些购买商品的合同是虚假的。”而对于起诉书上对其被指使抽逃诺马特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的指控,吴卫东表示,自己只是被刘五一授权在在一份“诺马特注册资金调拨计划”的文件上签字,不应该对抽逃资金负责。他说,将资金挪用后公司股东应当将挪用部分补齐,而自己并不是股东,不应承担抽逃资金的责任。
由于涉案事实较多,案情复杂,此案的开庭审理预计将持续三天。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