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重庆市工商局向媒体通报称,华润蓝剑(广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广安公司”)通过付给销售商进店入场费、开瓶费、附赠现金或物品等手段,达到销售“雪花”、“蓝剑”系列啤酒、甚至获得唯一促销权和专场销售权的目的,涉嫌巨额商业贿赂,日前已被立案调查。
据悉,此案涉及金额1亿多元,是重庆市工商局立案调查的金额最大的商业贿赂案。
经调查,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华润广安公司”为占领重庆啤酒市场,与重庆市渝中区、綦江县、南川市等23个区市县的3000多户终端销售商(餐饮店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违规促销“雪花”、“蓝剑”系列啤酒。
此外,“华润广安公司”还通过向其一级批发商“返点”的形式促销,提高市场占有率。据介绍,“华润广安公司”以上述手段向重庆地区3000多户终端销售商支付了380多万元各种形式的“促销费”,销售 “雪花”、“蓝剑”系列啤酒500多万件,销售金额达1亿多元。
重庆市工商局查明,“华润广安公司”行为涉嫌构成商业贿赂。并且,“华润广安公司”在与终端销售商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禁止销售重庆啤酒及其他品牌啤酒”等排他性内容,在其促销活动申报表中也直接提出要“坚决压制竞争对手”,因此其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情节恶劣,且贿赂金额及实现的销售金额特别巨大。重庆市工商局初步认定“华润广安公司”违法事实成立,根据案件调查需要,已依法暂扣了部分一级批发商涉案的啤酒。
据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介绍,随着案件调查深入,“华润广安公司”开始设置障碍阻挠调查。一些批发商反映,近段时间“华润广安公司”明确要求他们不能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相关资料必须上交公司,不能向工商部门提供,并向批发商许诺如被处罚由公司统一承担损失。同时“华润广安公司”把从巴南、綦江等区县一级批发商处取走的相关票据和财务资料予以销毁,以掩盖其违法事实。该公司还派人跟踪工商部门调查人员和执法车辆,组织社会闲杂人员在执法现场阻挠工商机关的行政执法。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来源:新华网,记者:李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