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2001年实施分时电价,是第一个大规模实施分时电价的城市。至2005年底,该市400万户居民分时电表改装工程全部完成。有统计数据显示,如果400多万户居民分时电表全部启用,节省电费总额将达到2.8亿元。
但据了解,一些居民的分时电表实际上并未真正启用。而据上海市有关方面称,分时电表改装成本费360元,居民只需支付100元,其余部分由市政府与电力部门筹集。如果分时电表没有切实启用,用于安装电表的至少每块360元钱就形成了浪费和闲置。
此外,公众普遍关注的电力等垄断行业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确实也大有提高的余地。
日前,上海张杨路居民区的一位杨姓业主向本报反映,他家早在去年9月就安装了分时电表,但近1年来,供电所一直没有按照分时计价规定计费。为此,这户居民实际多支付电费180多元。
对此,上海市电力公司表示,居民安装了分时电表之后,并不能开始分时计价,必须要到所在区域供电所柜台办理分时计价开通手续,才能执行分时计费。但杨先生向记者表示,自从去年安装分时电表至今年7月,他并未收到过任何有关开通手续的通知,也没有见到有关公示。直到今年7月经朋友提醒,他才主动打电话了解到这个情况。
分时电表缘何“空装”近1年
按照《上海地区电价表》,如果是普通电表,那每千瓦时电费0.610元(2006年6月30日起上调至0.617元);若是使用分时电表,则平时(6时至22时)每千瓦时电费0.610元(2006年6月30日起上调至0.617元),谷时(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每千瓦时电费0.30元(2006年6月30日起上调至0.307元)。张杨路居民杨先生自安装分时电表后至7月10日,谷时用电记录为597千瓦时。据此,这597千瓦时电按照平时电费标准付费,比按照谷时电费标准多付185元。
记者首先就此情况向上海电力服务热线进行了解,工作人员表示,在安装分时电表后,用户需到当地供电所办理开通手续,支付100元开通费后方能使用。
电力服务难到户该由谁负责
记者调查发现,杨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孤例。由于电力公司对用户的告知程序履行不够,不少分时电表安装后并没有真正启用。
记者对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采访也印证了这一点。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确实有很多用户对分时电表的安装以及使用过程并不了解,有的用户甚至不知道自家是否安装了分时电表。他解释说,供电所在安装电表时一般只是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相关事宜的沟通,之后由物业公司负责通知各个住户。对于这样的情况,他表示电力公司确实不能推托责任。
他说,电力公司没有也很难与每一位用户进行直接沟通。以前,居民住宅统一由房管所管理,一旦出现用电问题,相关电力机构可直接与居民沟通并解决。而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每个居民区的物业公司都是相对独立的,居民遇到用电问题时,电力公司都必须先与物业公司沟通,在得到同意之后才可以进行改造修理。这给电力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直接沟通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对于这种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会逐渐改善并加强与用户的直接沟通,使电力服务能真正到达每家每户。
需缴“开通费”该谁告知
在采访过程中,上海电力公司新闻中心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已安装分时电表后需缴付的100元是“开通费”。
既然是开通费,那么支付过该费用之后,如果用户搬家迁离,这笔费用是否可以跟着用户转移到新的物业。对于这个问题,电力公司另外一位负责人否认了这笔费用是“开通费”的说法。他表示:确切地说,这100元应该是安置费。他并不会随着用户而转移,而是固定在开通时该电表所在的居住单位。
对于用户由于不知情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电力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供电所在安装分时电表时,已将相关事宜告知用户所在的物业公司,因此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通知到每一位用户。他还表示,电力公司难以获得是否有经济损失发生的信息。
而负责张杨路居民区物业管理的羽北小区居委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电力公司只就安装分时电表一事告知我们,其他的事情我们一概不知情。”至于分时电表需自行付费开通,他表示:“这应该由电力公司告知用户,我们并没有责任。”
新增分时电表有多少“漏网”
在今年初举行的2006年上海电力工作会议上,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周永兴表示,今明两年内,该公司将完成新增110万户城镇居民的分时电表安装;电力部门还将首次为上海市农村居民安装分时电表。据了解,上海农村居民总计110万户,这将是一个庞大的用户群体。
上海市有关方面表示,分时电表改装成本费360元,居民只需支付100元,其余部分由市政府与电力部门筹集。有关专家指出,安装分时电表本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实事、好事,但是,如果电力服务部门服务不到位,履行告知义务不尽职,尽管给部分用户带来的损失看似是局部的,但其实也是一种不必要的损耗。
还有专家认为,通过在居民区张贴,或者向用户发放安装分时电表告示,并非难事。因此,电力公司的服务意识显然有待提高。
(稿件来源:国际金融报,作者:艾家静 郭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