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2008年第2号审计公告《收费公路审计调查结果》指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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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2008年第2号审计公告《收费公路审计调查结果》指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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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吴自祥提出的“终止首都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收费”建议引发热议,多位人大代表炮轰:目前不规范、不合理的公路收费站,已经给老百姓带来诸多的负担与不便,各级政府应严查清理,该撤的公路收费站一定要撤。
违规收费现象很普遍
“首都机场高速的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贷款还完却还收钱。”吴自祥专门作了调研,首都机场高速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竟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吴自祥进一步解释,目前争论最大的是首都机场高速的性质问题。有关方面认为,首都机场高速是一条经营性高速公路,并非还清了贷款就必须放弃收费。
但据吴自祥调查,首都机场高速是北京市与交通部合资修建的,前者使用市财政资金,后者以投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方式出资,这两项均为国家财政出资。吴自祥说,虽然北京市后来将机场高速路权划拨给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但首发公司的人权和财权,一直以来都在国资委。这种国有资产在政府不同机构间的转让,不能改变首都机场高速初始的政府贷款修建性质。
除了首都机场高速,全国各地收费公路都或多或少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公路成一些地方“提款机”
吴自祥直言,一些地方政府,就是以谋取地方利益为出发点来设置收费站的。本来明文规定40公里设一个,但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的路程就设一个。
“出于地方利益,到期撤消的收费站少之又少,故意延长收费期限也就见怪不怪了。”吴自祥感叹,本来政府出资为百姓提供了公路这一公共产品,但有些政府部门却将其变成赚钱工具,甚至成了地方财政不可或缺的“提款机”。
有些看似合法的收费站也让一些市民无可奈何。广州市人大代表就曾数次炮轰广园东收费站:为何作为设在市区内的道路,仍然要收费?
对于广园东收费站的合理性,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也质疑:“像这样一些道路收费合不合理值得商榷。其实像凤凰城,目前受两个收费站前后夹击,不仅生活不便,而且生活成本也增高了。”
收费站该撤消的就撤消
吴自祥认为,纳税人纳税,就是用于政府投资修路等公用事业的,可现实是纳税人交了税,却还要花钱来买路。把公路完全推给市场和企业,甚至把公路作为盈利的手段,政府推却了为百姓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
曾庆洪认为,收费站问题,重要的是要弄清收费时限,到期的收费站,该撤消的就要撤消,那些提早还完贷的,应让收费单位和相关部门一起协调解决,“本来定好10年还完贷,但现在5年还完了,双方应一起坐下来协商。如果要继续收,应保证这笔收入再用于道路等民生建设。要知道,10年前你征的地多便宜啊,征的也是老百姓的地,现在赚回了,应该反哺民生。” (特派记者周乐瑞、许琛、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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