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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全文)
2007年03月18日 15: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新华社今天全文播发这个报告。

  以下为这个报告的全文。

  

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7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财政部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也比较好。

  全国财政收入39343.62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比2005年增加7694.33亿元,增长24.3%,比预算超收3920.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超收2542.47亿元,地方财政本级收入超收1377.77亿元。按规定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后(账务上以退库处理),全国财政收入为38730.62亿元,比2005年增加7081.33亿元,增长22.4%,比预算超收3307.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全国财政支出40213.16亿元,比2005年增加6282.88亿元,增长18.5%,完成预算的104.8%。

  分中央与地方来看:中央财政总收入21232.31亿元(已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比2005年增加3971.82亿元,增长23%,比预算超收1960.2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其中,中央本级收入20449.77亿元,比2005年增加3901.24亿元,增长23.6%,比预算超收1929.4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地方上解收入782.54亿元,比2005年增加70.58亿元,增长9.9%,比预算超收3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中央财政总支出23482.26亿元,比2005年增加3222.27亿元,增长15.9%,完成预算的105.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991.56亿元,比2005年增加1215.59亿元,增长13.9%,完成预算的104.9%;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3490.7亿元,比2005年增加2006.68亿元,增长17.5%,完成预算的106.3%。新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亿元。中央财政赤字2749.95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950亿元减少200.05亿元,占GDP的比重下降为1.3%。2006年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控制在35381.68亿元的限额以内。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706.87亿元,支出1706.87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31771.55亿元,比2005年增加5186.77亿元,增长19.5%,完成预算的107.3%。其中,地方本级收入18280.85亿元,比2005年增加3180.09亿元,增长21.1%,完成预算的108.2%。地方财政总支出31004.14亿元,比2005年增加5137.87亿元,增长19.9%,完成预算的104.7%。其中,地方本级支出30221.6亿元,比2005年增加5067.29亿元,增长20.1%,完成预算的104.8%;上解中央支出782.54亿元,比2005年增加70.58亿元,增长9.9%,完成预算的104.1%。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或结转767.41亿元。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些小的变化。

  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主要情况是: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06年,国民经济保持了增长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物价水平较低的态势。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实施科学管理,全面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都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收入形势好主要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也表明财政收入机制渐趋完善,财政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协调性。需要说明的是,除经济形势好、效益提高这一关键因素外,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也存在一次性、政策性和超常规因素。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后利润增加,所得税大幅增收;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集中入库;受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生产增长较快、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扬等影响,相关行业税收超常规增长。剔除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情况是基本相适应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2573亿元(未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31亿元、增加教育支出16亿元外,主要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解决历史欠账和削减财政赤字,以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具体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41亿元;增加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支出372亿元,用于对农渔林等行业因油价上涨增支的补助,以及能源开发、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项目支出;增加预算内经常性投资1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专项支出135亿元,用于公路建设、购置储备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增加“三奖一补”资金、对西藏农牧民补助、缉私经费补助、口岸专项转移支付35亿元;增加出口退税指标613亿元,用于解决剩余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减少中央财政赤字200亿元;预留2007年调整工资及相关支出130亿元。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中央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安排500亿元新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2006年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综合运用多种财税手段,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6年,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实施稳健财政政策过程中,进一步调整和丰富了政策手段,并有促有控,增强财政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一是积极调整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从2006年4月1日起,对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了1994年以来最大规模的有增有减的调整。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和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由800元/人月提高至1600元/人月。调整了资源税政策。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和降低退税率的范围,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部分资源性产品进口关税。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等税制改革工作也稳步推进。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相机调整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并优化使用结构。2006年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1254亿元(含超收安排100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环境生态、西部大开发等方面的项目,适当开工建设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同时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合理把握预算下达进度,严格投资管理,加强监督,提高了投资使用效益。三是调整规范住房土地收支管理的财税政策。将2005年实施的个人购房转手交易征免营业税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来源。有针对性地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政策,制定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相关政策,初步遏制了房地产市场中的投机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四是研究实施有利于节能和开发新能源的财税政策。针对石油价格高企的新形势,积极研究促进发展石油替代能源的措施,制定支持生物能源发展等扶持政策,发展替代能源的财税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同时积极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这些措施与其他调控措施相配合,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向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

  (三)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2006年财政支持“三农”具有力度大、政策实、措施多、机制新的特点,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多地照耀到农村。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共3397亿元(不包括用石油特别收益金安排的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120亿元),比2005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2%。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同时,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制定出台《烟叶税暂行条例》,这标志着国家与农民的传统分配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有利于农民减负增收和休养生息,有利于农业的长远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转移支付782亿元和250亿元。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减负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农场农工负担也进一步减轻。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二是加大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中央财政新增120亿元补贴资金,适时对种粮农民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导致的增支实行综合直补,7.28亿种粮农民直接受益,并根据石油价格调整情况,拨付渔业等行业补贴资金85.9亿元。全国粮食直补资金达到142亿元,比2005年增加10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126.8亿元,均占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41.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6亿元,其中,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比2005年增长100%。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拨付补贴资金59亿元。全面推广“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的银行卡或存折中,并启动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加强补贴管理。符合我国国情、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管理比较规范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保障和促进了粮食安全生产。三是顺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西部地区率先进行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部地区每个省选择一个县于秋季学期开始试点,东部地区大部分省份也主动实施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150亿元和211亿元,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学校,平均每学年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这一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说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在此基础上,大力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在全国十个省份启动“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四是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据统计,全国50.7%的县(市、区)进行了改革试点,参合农民4.1亿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省级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2.7亿元。从制度和机制上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五是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长远发展。重点支持农村“六小”工程等项目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扶持产业化经营等,预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9.1亿公斤;中央财政研究确定从2006年起,用4年时间核减农业综合开发债务44.86亿元,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37亿元,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启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六是积极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机制。在全国162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试点,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积极探索建立“民办公助”等机制,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2006年,中央财政拨付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保值贴补利息资金29.31亿元,并将试点地区的所得税减免政策延长3年,帮助农村信用社逐步化解历史包袱,增强发展后劲,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力军的作用。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加快了城乡协调发展步伐。

  (四)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切实体现公共财政公共性和公益性的本质特征,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突出加强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6年全国财政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4337.65亿元,增长17.3%,完成预算的109.1%。其中,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2010.02亿元,增长22.9%(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07年全国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草案,第52页)。在东北三省试点的基础上,增加8个省份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推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合理衔接。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困难地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实施办法,支持国有困难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研究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和军队退役人员的安置问题。特别是面对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形势,中央财政安排并及时拨付各种抗灾救灾资金112亿元,地方财政也积极安排和拨付抗灾救灾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抗灾救灾。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06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4752.7亿元,增长19.6%,完成预算的103.8%。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536亿元,增长39.4%(详见预算草案第51页)。在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启动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继续支持实施“985工程”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为主要资助手段的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三是支持卫生事业发展。2006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11.58亿元,增长26.5%,完成预算的110.7%。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8亿元,增长65.4%(详见预算草案第53页)。重点加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基层卫生机构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四是支持科技创新。2006年,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全国财政科技支出1260.38亿元,增长26.2%,完成预算的110.2%。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774亿元,增长29.2%(详见预算草案第50页)。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增加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加大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出台激励性的财务制度,制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2006年,全国财政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834.53亿元,增长18.6%,完成预算的108.5%。其中,中央财政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23亿元,增长23.9%。主要用于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等工程。六是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等,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支持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年安排退耕还林400万亩、退牧还草1.5亿亩。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从2006年起8个省份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这些措施进一步表明我国社会事业正处在一个加速发展的新时期。

  (五)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一是加大“三奖一补”政策实施力度。2006年奖补资金规模达到235亿元,比2005年增加85亿元,并完善奖补机制。巩固和扩大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全国财政困难县的总数已经由2005年初的791个大幅度减少到目前的200个左右,并将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推动了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全国28个省份推行乡财县管改革,18个省份推行省直管县改革,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进一步调动了产粮大县生产粮食的积极性,维护了粮食安全。提高了县乡政府的行政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527亿元,比2005年增加407亿元。三是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2006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达到155.63亿元,并将非民族自治区、州的民族自治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范围。完善了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西藏等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四是支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政法补助专款59.3亿元,帮助地方基层政法部门进一步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安排监狱体制改革经费9.25亿元,推动监狱体制改革。特别是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2006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支持解决全国98086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中央财政2006年已安排4.9亿元。此外,首次实现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统一,大力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这些措施提高了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六)大力支持各项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支持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又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一是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进展顺利。实施了公务员、军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相应调整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休人员和援外出国人员工资生活待遇,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等的待遇水平和生活补助标准,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部分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予以倾斜,这是历史上提高幅度以及中央财政补助规模最大的一次。同时,全面清理整顿了公务员津贴补贴,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50亿元,支持93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妥善安置职工41万人。核定经费补助基数48.1亿元,初步完成第二批74户中央管理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任务。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也顺利起步。同时,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外贸改革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三是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摸清了金融类国有资产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了国有股权益上缴政策、国有股减持政策和所得税政策,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利改制上市。四是稳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这是建国以来我国财政收支分类统计体系最为重大的一次调整,也是我国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创新。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充分体现了国际通行做法与国内实际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更加清晰完整地反映政府收支全貌和职能活动情况,对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是不断深化其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余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定员定额试点不断完善,项目预算实现滚动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61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的预算资金达到4600多亿元。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70多个地(市),1000多个县(区),超过16万个基层预算单位也实施了此项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展加快,改革范围不断扩大。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500亿元,在节能、环保等方面较好发挥了扶持和导向作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央国库现金管理稳妥开展,国债余额管理顺利实施,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传统预算管理制度向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转变,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七)严格依法理财,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扎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依法理财贯穿财政工作的始终。一是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在本次大会上进行审议,《烟叶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发布或修订发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彩票公益金分配制度。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中央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各项制度及申请等均在网上公示。二是会计等基础建设继续强化。建立了与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国际标准趋同的会计、审计两大准则体系。同时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完善继续教育制度。研究提出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战略框架总体设想。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加强,业务领域进一步扩大。三是财政监督成效明显。初步建立了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支出使用情况。共查处有问题资金911亿元,挽回损失150亿元。四是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国务院对于全国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计报告所提意见和问题高度重视,要求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目前,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发现的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整改情况国务院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对“三农”、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仍需加大。二是对解决涉及国计民生问题的投入力度仍需继续加大,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农村低保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地区还存在“上学难、上学贵”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等等。三是经济发展的代价较大,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扶持政策措施仍需加强。四是部分地区基层财政还比较困难,基层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需继续提高。五是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现象时有发生,财政收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仍有待提升。我们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着力深化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相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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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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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07年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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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国国防费预算3509亿 增加主要用于三方面
 
专题网站:2007中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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