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陈化粮”、“红心鸭蛋”、“毒多宝鱼”的曝光和查处,再次把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回顾每一次食品安全风波掀起之后,人们经常会发现诸多监管漏洞,并提出各种耐人深思的问题:为什么总是媒体记者最先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所涉食品安全监管总是处于多头管理之下?诸如此类,经常是仅仅把矛头对准有关的监管部门,并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监管不力,而忽略了消费者缺乏维权激励的深层问题。
遗憾的是,即便监管部门多么地尽职、协调、配合,其监管的范围和能力总是受到限制,对上市食品只能样本抽查监测。因而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概率,必然就被限制在了一个较小的范围之内。
相反,如果能降低消费者的检测成本,鼓励消费者利用生活经验,一旦对某种食品产生“合理怀疑”,立刻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与此同时,如果消费者通过“打官司”的办法,可以获得足够的经济回报,甚至引发“王海”式的人物出现,就会形成全民对抗问题食品的局面。
而从长远来看,这就亟待完善消费者维权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法律、技术等多个方面激励消费者维权,并最终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泛滥成灾。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宣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