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外资银行享受国民待遇不和港澳银行优惠政策冲突

2006年11月16日 11:50

    外资银行享受国民待遇不会和CEPA的内容冲突。 中新社发 杨明静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1月16日电 在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规定当中,港澳银行到内地开展业务有优惠政策。因此,有人担忧,《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颁布后,如果外资银行也享受国民待遇,会和CEPA的内容相冲突。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宋大涵在今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不会发生冲突。

  宋大涵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附则里专门做了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本《条例》。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宋大涵认为,后面一句“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中就包括了为CEPA留下了空间。(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席梦婷】
:::相 关 报 道:::
·权威人士:差别安排外资银行是出于审慎监管原则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公布 为外资行提供平等竞技场
·国新办今将就《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举行发布会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