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近日召开第20次会议,传达了中央关于国家大剧院管理体制的决定。根据文件,国家大剧院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企业运营,其后期建设和管理移交北京市。另外,大剧院工期定在2007年7月完工,将为明年秋天党的十七大服务。
11月1日,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视察国家大剧院工地时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大剧院管理体制的决定。他说,国家大剧院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企业经营。同时,大剧院的后期建设和建成后的经营管理将交北京市负责。汪光焘强调,“请北京市政府根据新明确的体制责任,加强领导,支持并帮助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按照市委书记刘淇和市长王岐山的要求迅速将国家大剧院工程纳入北京市重点工程调度。”
汪光焘说,领导小组尊重业委会安排的进度,国家大剧院定于明年7月完工,不能再变化,保证党的十七大能够使用。他同时强调了工期确定后要保证质量。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视察中说:“大剧院工程的建设和以后的管理就交给北京市,这意味着北京市的责任更大了,希望建设者努力工作,确保工期,确保质量,使大剧院工程取得一个真正过得硬的鲁班奖。”
背景
1998年1月,中央决定成立“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国家大剧院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成立的“国家大剧院工程业主委员会”,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业委会成员由建设部、文化部和北京市三方人士组建而成。而大剧院最终定位为营利还是非营利机构,由谁来做“婆婆”,负责大剧院建成后的经营管理,则一直悬而未定。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刘轶滨、吴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