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2日电 近日,在墨西哥召开的第14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新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以下简称《核心原则》)正式颁布,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新版《核心原则》对银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管面临着升级。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核心原则》是国际上银行监管的最低标准,涉及机构准入、人员准入、资本充足率监管、风险管理、并表监管和跨境监管等领域。此次《核心原则》修订内容主要反映在体例及内容这两个方面。
从体例方面来看,总体上新版的原则仅由25条核心原则和涉及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前提条件所组成。
从内容方面来看,一是新添了一条原则全面论述银行风险管理原则,同时还通过合并或新增的方式推出了几条新原则,专门论述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充分突出了对风险管理的重视,丰富了风险监管的内容。二是新版《核心原则》还补充了有关加强监管当局透明度、治理结构及问责制等原则性要求,突出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重要性,间接地推出了以风险为本监管的新理念。
另据中国金融时报报道,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核心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对做好银行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落实新版《核心原则》将是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项新挑战。近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明确要求,将《核心原则》自我评估作为2007年的一项主要工作,为中国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做好准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银行业监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新版《核心原则》,对照原则找出差距并提出改进措施,为全面提高中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