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今天出版的经济参考报刊载文章指出,近期,国内各主要城市大举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越高越好,更不能搞盲目的调高攀比。
文章指出,时下,各地出于关注低收入群体工资待遇保障问题,纷纷调高最低工资标准,这一现象固然可喜。不过,也不能忽视最低工资条件下的失业效应问题。即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提升了劳动力成本,在刺激劳动供给增加的同时,也可能会引起劳动力需求的减少,进而导致就业减少,失业增加。
从经济学理论来看,工资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信号,引导企业和个人劳动供给和需求行为。如果劳动力供不应求,工资的上升会刺激一些劳动力参与劳动,增加劳动供给,缓解供求矛盾;反之,工资的下降会刺激一部分劳动者退出劳动力市场,减少供给。
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需要政府进行过度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干预劳动力市场价格,尽管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劳资双方的力量博弈中,资本总是处于强势,而劳动力则处于弱势。
文章表示,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越高越好,更不能搞盲目的调高攀比。因为企业和劳动力个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主体,会根据市场的供求信息,以及自己的偏好作出理性的经济决策。而政府对工资--市场价格信息的干预,可能会导致市场信号失真,比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市场工资水平,那么企业根据劳动力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对等的原理进行雇佣,就可能会产生失业。这一点也正是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受到批评的主要理由。
最低工资标准定得过低,固然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定得过高,同样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因为法定的工资底线过高的话,将使得部分依靠低劳动成本参与竞争的企业难以承担工资成本,或无利可图而采取以资本替代劳动的对策,甚至直接退出市场,从而减少就业岗位,使得更多人失业。就如同石油输出国一样,对于曾经日益高涨的油价感觉到的并不是喜悦,而是担忧高油价会使进口国寻找替代能源,从而减少对石油的进口。
文章称,从政府出台最低工资标准初衷来看,主要是为了刺激消费,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如果政府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的目的仅是出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那么,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公共政策来达到这一目的,比如社会低保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以及其他的转移支付政策。而通过最低工资法直接干预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则会导致劳动力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因此,如果有其它公共政策可以选择的话,政府直接干预市场都不是最切实有效的方式。(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