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针对一些零售商在促销前先提价,再打折,实际的价格比促销前还高的情况,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表示,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零售商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黄海表示,价格欺诈是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曾在2005年9月开展网上问卷调查,68.4%的消费者反映购买促销商品时,最担心碰到“商品的价格在促销前已被商家提高”的情形。《办法》为此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为加大监管力度,《办法》还明确要求,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档案,如实、准确、完整记录促销活动前、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资料,妥善保存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此外,针对消费者按照广告宣传到商店购买限时促销、限量促销商品,零售商以促销商品已经售完为由拒绝兑现承诺的问题,黄海表示,《办法》通过明确零售商履行相关义务的方式,督促零售商履行承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具体包括: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连锁企业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明示各店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零售商如不能履行相关义务,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黄海还提示,消费者遇到不规范促销行为时,可参照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向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举报,消费者如果不清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可向上述任何一个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案件,将依法移送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