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拟出资200亿元,在浙江横店“重建圆明园”,初步规划占地面积350公顷,拟在5年内建成。为什么要“重建圆明园”?横店集团的说法是:“横店圆明园的任务是重现1860年以前的艺术辉煌。”而有关专家对“重建圆明园”则持反对态度,一是认为“价值不大”,二是认为“不如将这笔资金用于当前迫切需要保护的古代文化遗产”,三是认为在“主题公园多数亏损的现实”下,“重建圆明园”可能重蹈覆辙。(《国际金融报》9月18日)
专家有发言的权利,但从报道来看,专家发言之前无疑还没搞清“重建圆明园”的主体是谁——横店集团是一家民营企业,既非国企,更非政府,只是一个单一的市场行为,不是公益的。专家意见明显是在干预一家民营企业的内部经营,是十分失当的,尤其是“不如将这笔资金用于当前迫切需要保护的古代文化遗产”这句话更是让人有“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之感。
我也并不看好“重建圆明园”的前景,但认为,“失败”是一种市场自由,只要其“失败”并不必然给他人带来损害。作为公共舆论,我以为所应关注的,是它这350公顷土地从何而来,政府批地时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包括听证、评估以及拍卖,350公顷,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还有200亿元的巨资,如果系从国有银行贷款而来,银行一方可曾有过认真的风险评估?
诚如很多网友所言,横店集团说“重建圆明园”的意义,是要“重现1860年以前的艺术辉煌”,不过是一种“炒作”,欲从中获取利润才是其终极目的。但“炒作”无罪,在商言商,商人以获取利润为目的无可非议;当我们游罢长城,随便于路边买一尊长城模型作为纪念时,谁会对这种“长城模型”说三道四呢?那么现在有人要“重建圆明园”以开发旅游,其实不过就是“长城模型”的放大罢了。公众大可以以一副“随他去吧”的心态对待之,而对一个商业行为,社会也不必寄予太多的诸如“传承历史”、“复兴文化”的期望。
我注意到,有一种观点至为刺眼:“横店集团到底要干什么?”在这种观点看来,横店拿“重建圆明园”来谋利,就是卖“国耻”来谋利,是“肆意在民族的伤痕上撒野”。这真是欲加之罪,只患无辞——当年《火烧圆明园》上映时,电影院要收门票,同样是卖国耻,咋就没见到这样的指责呢?如此动辄上纲上线的人不要太多啊,那是我们的不可承受之累。
(稿件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