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主任李锡久说,据他所知,每个地区补贴的方式各有特点。天津的补贴方式是类似原来住房补贴,按不同的级别发放,不同级别的职工享受不同平米数的补贴,住房面积超出部分由职工自己负担。全市享受低保的人群,到民政部门领取由政府提供的供暖补助。
李锡久算了一笔账:改革前,供热企业收不上供暖费的缺口,由政府买单;改革后,政府对困难群众发放供暖补助。两相比较,政府并没有多花钱。因为,现在政府只需按职能管起困难群众的取暖问题就行,而政府补贴给供热企业的缺口费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补给了有钱负担但常年当“老赖”的群体。
建设部城建司相关负责人说,天津从2004年起的改革经验证明,供热制度改革只要措施得当,不会像一些地方政府担心的那样增加政府财政支出的负担。
但这位负责人强调,整个供热制度改革的成败关键,是政府如何解决困难群众的取暖问题。大连市在这次改革中,就制定了政府必须承担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供暖费补贴规定,划出了9类需要政府补贴的困难居民家庭。改革后,该市有8万多困难居民享受了政府给予的供暖费补贴。同时,对政策没有覆盖到又确有生活困难的家庭,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供热补助资金。
将淘汰按面积计量的收费制度
按照建设部改革供热收费制度的思路,暗补变明补的改革不仅是要解决供暖费收缴率低的难题,更关键的是要解决中国供热能源浪费的问题。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给出了一些触目惊心的数字:由于过去供热系统设计不合理,用户室内无法自主调控——如果热了,只好开窗户调节室温,大约浪费了全部热量的7%。
这种浪费在公共建筑中体现得更明显:目前,办公楼、教室等公共建筑,在下班、放学以后,周末、元旦、春节以及寒假室内无人的情况下,照常供热。以华北地区为例,供热期125天,其中节假日就有40天,占采暖期的30%。也就是说,至少这40天可以把供暖的能量节省下来,但现有按面积收费的政策,使得老百姓也好,公共建筑的使用者也好,没有动力节约能源。
天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被建设部认为是走在前面的,但由于起步早,也最先碰到了问题。天津财经大学负责人介绍说,他们为了节约能源,在秋冬季这个学期实行每周工作六天的制度,这样秋冬季的这个学期就可以缩短两三个星期,最冷的时候,学校可以提前放假,也可以少供暖两三个星期。但目前供暖公司是按面积收费,每年供暖公司按学校采暖面积收取定额的费用,即便学校提早放假,供暖公司也不会停止供暖,更不会少收取供暖费。
对此,建设部已经提出,在改革供热收费制度后要全面淘汰按面积计量的收费制度,推进按用热量计量的收费制度。这一条甚至写进了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今年7月,建设部列出了推行供热计量收费的时间表:2006年采暖季前各地应选择一定数量的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建筑进行供热计量改造;2008年采暖季前,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建筑原则上应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达到热计量的要求。
2006年开展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和采暖系统热计量改造试点,“十一五”期间大城市要完成热计量改造的35%,中等城市完成25%,小城市完成15%。新建建筑的热计量设施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符合相关供热计量标准规定要求的,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实际上,过去几年的试点中,有的地区也推行了供热计量设备的改造,但最后却以老百姓的怨声载道终结。
所谓供热计量的改造,就是要把现有供暖设施的串联方式改为并联方式,做到每家有一个供暖的闸门,实现分户供暖,另外再加上一个流量计,以便以后像交电费水费那样按流量缴费。
但一些地区在改造工程中却忽视了对改造设计方案的优化,弄得居民家里到处走管,破坏了原有的装修,遭到老百姓的抵制。建设部的这位官员说,其实,现有的技术和设备完全不需要对居民家里内部进行破坏,完全可以在户外实现分户和计量。按计量收费是今后改革的重点,地方政府在选择改革方案时一定要心里装着老百姓。
(稿件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刘世昕)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