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8日电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8日起正式实施,有专家指出,《规定》旨在兼顾各方利益营造公平环境,堵漏纠错为规范的运作提供更大空间,对引资长期有利。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对外贸易研究室主任冯雷表示,中国改革开放多年,外商投资企业只有在中国的政策范围内,在法规内做事,才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中国保障的也是这些规范的市场行为者的利益,因此,《规定》把过去不太完善的地方进行了修订,并提供了一个更合理的框架,大家都在这个合法的范围内运作,从而堵住了那些钻空子的行为,实际上是给了那些规范的市场行为者更大的空间。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FDI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说,“修订以后的《规定》,不是说不让外资进来,而是说我们明确了哪些行业是禁止外资进来的;哪些行业是容许外资进来的,但是有条件的,比如说并购后股份不能超过多少;哪些行业是容许外资自由并购的;这样,对符合利用外资产业政策的并购,你不仅可以继续运作,而且可以在更完善的环境中做得更好,其实是促进了合理的并购,同时对那些不符合利用外资产业政策的并购进行限制并起到了事先防范的作用。”
他指出,《规定》有利于中国更好地利用外资。关于利用外资的法规有很多部,这些法规都保证了中国利用外资的健康稳定发展。这部《规定》的目的是更好地引导外资来中国进行并购,而并不是说,制定政策以后,阻止外资来并购。它是创造了一个更好的法制环境,只会更有利于中国利用外资的健康稳定发展。
“有些并购是为了垄断你的行业,而出现没有竞争的垄断,产业发展就会受到损害。所以所有的政府都会对垄断进行控制,所以我们这么做也是防止外资形成垄断,这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卢进勇还表示,“我们还是要利用外资,但对外资筛选也有必要,不过这种筛选不应由政府来进行,政府可以制定法规来有所约束,具体选择合作伙伴,应该由企业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