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针对内蒙古新丰电厂出现的违规放贷问题,建行新闻发言人胡昌苗24日表示,建行只是按规定程序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并没有对具体项目直接贷款,因此不存在违规信贷问题。
去年7月8日,内蒙古新丰电厂发生坍塌事故,一年后的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认定,内蒙古全区违规建设电站规模高达860万千瓦,问题严重,且大部分违规企业属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报道称,共有9家银行和2家财务公司(其中包括建行)涉嫌对这家集团进行了违规贷款,贷款余额超过200亿元。
虽说未直接向具体项目贷款,但胡昌苗也承认,建行在跟踪客户贷款资金运用过程中,存在对政策不敏感、贷后管理措施不健全等薄弱环节。
24日,建行还回应了在“银政合作”中发放“打捆贷款”的说法。所谓“打捆贷款”,是指以国有独资或控投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为承贷主体,以财政出具的还款承诺作为偿债保证,将一城市或区域的若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会给银行带来潜在经营风险的“打捆贷款”上半年被5部委叫停。
胡昌苗说:“目前,建设银行不存在任何‘打捆贷款’,这已经得到了人民银行、银监会的充分肯定。”
据介绍,今年以来,建行先后与内蒙古、四川、浙江、深圳、上海(浦东新区)等15个省(市)政府签署银政合作协议,协议信贷额度13486亿元,但这些贷款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不带任何指令和绝对承诺。(陈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