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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发布声明 打击冒名推销非上市公司股权

2006年09月07日 16:19

    2006年8月7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新增市价申报业务,同日开始实施的还有调整申报价格控制、完善交易公开信息内容等新业务。上证所表示,作为上证所新《交易规则》的重大创新之一,市价申报等新业务并未在7月1日(《交易规则》的生效日同时施行),而是延后到8月7日生效,是为保证会员单位及其营业部柜面系统变更的顺利实施。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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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新闻晚报报道,近来,陆续发现一些机构和个人冒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名义,非法推销非上市公司股权。为此,上证所今日发布声明,上海证券交易所不会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以任何方式推销或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权。相关机构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此类违法活动。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增强法律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据悉,上证所将继续关注冒用上证所名义推销非上市公司股权等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并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查处、打击。(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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